经过三次翻倍,已经是原来的八倍以上!”
司马光痛心疾首道:“……民户如果有地百亩,收成一百五十石,两税正额十五税一,约为百斗,即十石,加上五斗的加耗,一石的义仓。
支移道里脚钱3.7石,再加上两次折变,农民需要缴纳的税赋就从十石增加到了近五十石!
民户除了要承担年收成三分之一的民田之赋,还要承担丁口之赋,也就是人头税。
这项税不分主客户,都要缴纳。丁钱数额各地不同,从百文到七百文,米数斗到一石不等。
还有,咱们大宋还继承了许多唐五代留下的杂税,如南唐时传下来的税苗加三分供军用,盐博绸绢,加耗丝绵,户口盐钱,耗脚斗面等十四种杂税,北方的蚕盐钱,以及牛皮,农具,鞋钱,曲引钱等众多杂税。
仁宗时,对这些杂税进行了分类合并,随夏税交纳,同时又增加了许多其他随夏税的杂税。
还有和预买,原本是官府在初春给民户本钱养蚕种棉纺织,到了夏收民户交纳绢布。但后来,官府的本钱变为七成给盐,三成给现钱。
由于自耕农户税赋繁重,官府又不抑制土地兼并,很多民户失去土地迁移到了城市坊郭,但进城后还要缴纳种种城郭之赋!”
司马光说到这里,眼里有莹莹之光。
“……何谓敲骨吸髓,这就是!
咱们大宋的民户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