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费鲁斯教授对你的想法感兴趣,你根本就没有展开研究的机会,谁能弄来经费、建立课题,谁就是项目的主管,项目中一切学术成果,都必须把项目主导者列为第一作者——这是学术界的规矩而不是剽窃,你到现在还不懂吗?你是怎么博士毕业的?”
索洛恩教授非常恼火的大声指责道。
卡特这个家伙都三十多岁,也不是什么年轻人了,这种基本常识总是有的,今天怎么会提出这样不切实际的想法?
要知道,研究是要花钱的。
尤其是现代越来越复杂的研究项目,动不动就要一群专家学者,组成团队合作才能进行研究,那种一个人关在屋子里,拿一支笔一堆草稿纸就可以完成的研究,早八百年就没有了。
为了能够进行研究,研究团队负责人要去找人拉投资、要对研究工作进行分工、要对研究进度进行掌控、要对研究经费使用作出规划,这些牵头的研究团队领导者,与其说是研究者,不如说是研究团队的管理者。
这么多费心费力的工作,费鲁斯教授还得拿自己以往的学术地位来向投资者招揽投资(一个无名之辈,如卡特,想要别人大笔投资他的研究项目,其难度不是一点点大),要是最终成果再归属别人,那谁会肯为别人做嫁衣?
所以,这些年运行下来,学术界都承认,项目主管者是整个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各项成果论文的第一作者,这并非是剽窃,而是你干不成,我干成了,成果当然应该归我。
如果项目很大,产生的成果很多,项目主管会把自己名字挂在通讯作者的位置上,把第一作者位置留出来给某个下属专家学者。
反正项目主管才是整个项目的负责人和成就者,下面的研究员如果能在论文中挂个名字,都算是做出突出贡献了。
虽然在世界通行的科研制度下,不能抹杀最初产生灵感那个人的贡献,可就实际来说,灵感这东西也就是智慧的火花迸射一下而已,也许在灵感没迸射出来之前,没人能想到这一点。
但是等这个人把灵感说出来以后,别人一看,也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此时,最初迸发灵感的那个人也就不再重要了。
(这里说的别人,指的是那些有相当学术基础的同行,你要是没那个学术基础,别人说出来你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当然明白这不是剽窃,呵呵,我也没有指责费鲁斯教授剽窃的意思。只不过我现在有更好的选择——我要去申请加入欲望牧场,拜拜,索洛恩先生。”
卡特一边将自己的私人物品归拢到一个纸箱中,抱起来朝外面走去,走到门口,他想了想,又转了回来,从纸箱中抽出一份打印文档放在空荡荡的办公桌上。
那是一份《文明贡献度计算方法第二版》的打印版本。
“索洛恩先生,这份东西您可以看看,我觉得我们这个实验室很可能撑不了多久,您可以早做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