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四章罚款和示好  见习大记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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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格的人呢,他只是在他们大队长还有警察局局长两个人的身上才能看到。

这是一种隐忍,一种非常强大的隐忍,也就是说在事情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下,做出了一定的让步。

愤怒的泄这种事情呢,谁都会,但是呢隐忍而且是恰到好处的,隐忍的话这种事情并不是说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但是呢,你的一篇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想一想5泰铢,想一想李磊这个记者的身份?

这个时候副队长马上就说:“算了,既然人家认真配合这个没有什么可能呢,他也是想着强龙不压地头蛇。

想和我们搞好关系什么的,既然人家这样有善意的提出来了,我们也要适当的给一些照顾,告诉他,我们曼谷这些地方呢,什么地方比较危险,和他说一下。

免得她人生地不熟的,到了一些不该去的地方,自己再出事情了,到时候还是马上我们去检查,前面该罚就罚,既然他愿意,我们给他开条。

你别不给他开条,不然的话就留下把柄,到时候我们两个都吃不了兜着走。”

警察呢,罚款开条呢,这是很正常的。

但是它在泰国曼谷呢,也不是说所有的方法都开条的,也许罚款不开条就是一个习惯了。

但是呢,这种习惯有时候不能用,尤其是说对李磊这种记者身份的,你这边是罚款,本来就有些不太合适了。

而且罚款还不开条的话,这些警察不等着他爆曝光自己吗?

因此他这个时候副队长特意的提醒了一下,让他注意一下罚款,一定要开正规的收据,不能够在手续上给李磊留下任何的瑕疵,任何的把事情闹大的机会。

其实遇到李磊是一个记者的身份,这时候,副队长警察也是觉得有些憋屈,不罚款,那就是显得心虚,

因此不能够不罚款,不罚款这事情可能更糟糕。

因此罚款必须罚款,但是指点一下李磊曼谷的一些危险区域,也算是结交一番李磊。

意思就是告诉李磊,我们是依法办事,但是不是为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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