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尽地回家。别说自己喝个闲酒,能喝一碗粥都恨不得它瞬间变凉。
葱姜蒜红枣八角,外加一块萝卜,一把枸杞,一根早就炖好的带肉大骨头。一边清汤,一边放上点茱萸,鸳鸯火锅的汤底就算是齐活了。
茱荑的口感原本跟辣椒还有些差距,但如今他的厨艺已经进入厨神级,已经足以弥补这点遗憾了。
“吃火锅,没有这玩意儿,终究是差了那么点意思……想”
豆腐、鸭血、还有绿豆粉丝,可惜没有地瓜,不然红薯粉丝会更符合他的口味。加上老李和老程刚刚清洗好的青菜,只等片好羊肉,汤底烧开,就可以开吃了!
他这边刚弄好,一回头发现,老程这憨货更过分,竟然把自己种的水芹都给拔下来了!
“你见人家谁家吃火锅用水芹的——算了,你们没吃过……”
程咬金面色讪讪,兀自嘴硬。
“谁规定吃那个什么——火锅不能吃水芹的,老夫就爱这一口不行吗?”
“行,行,行,只要你乐意,这里面的东西随你吃——”
两个二货,懒得理你们!
他提着羊肉,拎着菜刀,犹如厨神附体。
刷刷刷!
羊肉片的大小均匀,厚薄相等,比前世机器片的都要强上三分。
啧啧,这双臂有千斤之力就是好,片起羊肉来酣畅淋漓,跟自己的如今的小神级厨艺正好是绝配!
大唐悠闲生活必备技能已经迈出第一步。
“好刀法!”
李世民和程咬金瞧得不由目光闪动,望向王子安的眼神不觉就有了变化。尤其是程咬金,目光就有些复杂。
这小子,如果不是这么坑,还真是丫头的良配!
嗯,得再观察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