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永平坊到崇仁坊这一路,沈默几次三番的询问正在前面驾车的程陆。
好酒准备了没,礼品备好了没,红叶让厨房做的那些美食带了没,等等等等
程陆也是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回答沈默的问题。
马车咕噜噜的朝前不断走动,没过一会儿,他们就来到了崇仁坊。
当沈默走下马车时,身上穿的这一套银色轻甲,顿时惊艳到前来迎接他的程柒,边给沈默带路边称赞道。
“沈少爷,您这身打扮可真精神,一看就像个小将军,让小的想起我家少爷第一次着甲时的情形”
“哈哈,谬赞谬赞了,沈某还没见过真正的战场是什么样,如何能当的起小将军之称。
处嗣兄倒是差不多,体型魁梧又敢打敢杀,在战场上必定不失为一位好汉。
对了,程柒,你家少爷第一次着甲是什么时候啊,我记得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一身黑甲。”
听到沈默的话,程柒也来了精神头儿,扭头就对沈默说道。
“要说起我家少爷啊,他穿铠甲的时候那可早了,他自幼就跟着我家老爷研习军武之事。
九岁那年就跟着家里的人手一起去剿灭匪徒,穿铠甲也是那时候的事。
小的到现在仍记得我家少爷第一次穿铠甲时的那兴奋劲儿,别提有多高兴了”
沈默跟程柒两人边走边聊,没一会儿就到了程家的客厅门口,程柒将沈默引进后,就自行退下了。
此时客厅中也没有旁人,仅有程咬金和程处嗣二人。
沈默率先向程咬金和程处嗣二人施礼问候,当然了,这会儿也没外人,对程咬金施的自然是弟子之礼。
一看沈默这幅装扮,程咬金和程处嗣两人都是哈哈大笑。
然后程咬金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沈默跟前,用手敲了敲沈默胳膊上的肩甲。
咚咚
“小子,这铠甲不错,可是穿在你这瘦小的身上怎么看起来那么别扭啊,等过两日,你跟着处嗣一起去金吾卫练练。
这么瘦弱哪像咱老程家的人啊。”
程处嗣也走上前来,在沈默旁边竖起胳膊,秀出自己结实的肱二头肌,然后得意洋洋的说道。
“沉默,瞅见没,这才是好男儿该有的样子。”
沈默看了看自己纤瘦的胳膊,唉,别说跟他比了,能有他那一半粗细都不错。
程处嗣这番卖弄的话,惹得程咬金一肚子气,一脚踹在程处嗣屁股上。
“滚一边去,自家兄弟还比什么,就你那脑子,要能有沈默一半儿聪明劲儿,耶耶也不至于拉下脸去求那几个老匹夫。”
程处嗣这皮糙肉厚的,被踹一脚根本没什么感觉,脸上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坐回了椅子上。
还时不时的冲沈默使眼色,然后继续秀他那发达的肱二头肌。
沈默无视掉程处嗣使得眼色,不能比,越比越伤心啊!
自己的前身好歹也是从小习武的,怎么跟程处嗣一比还是这么瘦,真是他们老程家的基因比较壮吗。
程咬金说完程处嗣后,也没再多言,挥手示意沈默随便坐,然后自己也回到了座椅上。
沈默落座后,想起程咬金刚才说的话,原本以为只是程咬金随便说的话,可是又听他说还是卖下老脸才去求另外的人才有自己去金吾卫的机会。
不禁好奇的向程咬金问道。
“程伯父,您刚才所言说是让小侄去金吾卫,不知这是什么安排,还请程伯父为小侄解惑。”
听到沈默的话后,程咬金看沈默的眼神也更加炽热,跟聪明人说话就是省事儿,一点就通。
再瞅瞅一旁正在冲沈默挤眉弄眼的程处嗣,心中不由哀叹一声,唉
端起茶杯咕咚咚直接喝完,这才跟沈默开口解释让他去这金吾卫的事。
“沈家小子,你是九月份才来的长安,还不知今朝年初,突厥曾兵入大唐,那时陛下才刚掌朝纲。
一时间竟没抵挡住突厥的侵袭,被兵逼长安城,在城外渭水前与突厥签订渭水之盟,倾尽国库,才使得突厥人退兵。
现在我们陛下已整肃朝纲,各兵将亦是拳拳在握。
据老夫推断,陛下雄心壮志,定当不会忍受当初的城下之辱,我大唐与突厥迟早会有一战。
今朝,陛下在去洛阳巡视之前,就曾下旨整顿金吾卫,连招数千壮丁进入军中。
未来此军在与突厥的战争中必定会大放异彩,此事不仅老夫能够看明白,其余那些老匹夫也不是蠢货。
纷纷将家中子弟安插进这金吾卫中,以求日后能够在战场上立下些功劳。
正因如此,老夫才想着让你们二人也入这金吾卫,怀亮如今年幼,还不到入这金吾卫的好时机。
倒是你们二人,既然老夫已经拉下老脸将你们送进去,在金吾卫中可不能给老夫丢人。”
程咬金这一番解释,也让沈默明白了他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