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奏报送到了他手中,正好是关于土地改革的诸多建议。
其中有一句话,说到了点子上,那就是土地兼并的根源在于土地买卖。
东汉初年,光武帝利用战争收回的大量土地,分发给普通平民,还调低了赋税。
盛世时还好,一旦遇到天灾人祸,为了活命,就不得不将自己的田地卖出去。
而失去了土地的平民,不是沦为奴仆就是沦为流民。
世家豪强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巧取豪夺,不断增加自己的土地与奴仆数量。
时间久了,渐渐的就形成了一种常态化,百姓手里的土地越来越少,世家豪强也在此过程中逐渐强大起来。
但简单的禁止土地买卖也一样行不通,会带来更多的社会矛盾。
打个比方,若一个小老百姓家里遭了灾,等着拿钱救命,你不让他卖田地,难道一家人抱着饿死吗?
置办田地,也是乡下土财主一辈子最崇高的理想,拿着钱不让他买田买地,估计跟剜了他的心一样难受。
说到底还是其中这个度的掌握,就像走钢丝一样,如果不能找到那个恰当的平衡点,便很容易翻船。
土地问题是个永恒的难题,这一点即使到了现代也一样,都是在不断的摸索和试验中进行调整,以期更适合现在的国情。
所以照搬任何一个朝代的政策都有弊端,只有最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可怎么样才算是合适的呢?
刘志自从穿越以来,就是个侯爷,没几天又当了皇帝,从头到尾都没有机会真正了解底层百姓的生活。
他只能多方听取意见了,说白了就类似于后世的民意调查,广泛征集各阶层的建议。
然后进行汇总研究和提炼,以期望能制定出一个各阶层都能接受的土地政策。
当然后世的典范政策,也具有参考性。
即使只学过中学历史,但其中有两次土地改革,刘志印象深刻。
第一个就是唐太宗李世民的永业田和口分田制度。
当时蚕桑养殖业高度发达,唐代又重开了新丝绸之路,对于丝绸的需求量急剧增加。
所以与唐太宗规定,每丁成年之后将分给一百亩田地,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只准栽种桑榆等养蚕树木。
另外八十亩为口分田,可随意栽种作物。
二者的区别是永业田为私人财产,可以随意买卖,死后也不收回。
可口分田的所有权在于国家,若家中人丁减少,便会被强行收回,重新分配给其他的家庭。
唐朝初中期一直保持了这个政策,也直接铸就了唐代的繁荣,成就太平盛世。
到了唐玄宗的时候,为了增加国库收入,改为租庸调制,增加了地主阶层和国家的收入。
但也为安史之乱后,国家形势的急剧恶化,埋下了隐患。
所以和口分田和永业田的制度,在唐代还是很正确的。
第二种就是清代的摊丁入亩制度,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
政府放松对户籍的控制,农民和手工业者从而可以自由迁徙,出卖劳动力。
各地方政府,查清各处地田亩多少,按亩均摊税赋。
其派丁多者,必其田多者也,其派丁少者,亦必有田者也。
清代的“人头税”,就相当于汉代的“算赋”和“口税”,也就是说,不再按照人口收税,而按照田地的多寡来收税。
这样就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赋税,而那些地主豪强的赋税则有所增加。
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矛盾,很有借鉴性,唯一的缺点,就是对于目前土地已经严重兼并的情况,无法改善。
也无法把大量事实上成为奴仆的百姓,解救出来。
调查研究需要时间,政策的制定更需要慎重考虑,所以一时之间也急不来。
这期间刘志把更多的精力投向了边疆,首先他同意了皇甫规等人将千台伯德放回去的请求。
背地里却加紧研制降落伞和火药,有了无坚不摧的利器,一个通天山天险,在他眼中又算得了什么。
同时大量向辽东,辽西,乌桓,东羌,西羌和匈奴,乌孙等地派遣间谍。
一来收集当地的情报,二来进行一些挑拨离间的活动,第三嘛自然是进行一些适当的破坏。
这也是间谍战的常规操作,作为现代人,自然很明白间谍在战争中所起的巨大作用。
至于一去不回的羽林军,在现在这般风声鹤唳的情况下,谁还会在意呢?
再说了,并州那边一直没有大的战争,而皇帝陛下又接受了乌桓首领千台伯德的降书,将他放了回去。
最关键的是,皇帝陛下似乎对打仗的事情也不再那么有热情,一直闭口不谈。
这让大部分的文臣们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