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96章 跨越  朕就是喜欢偷怎么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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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

这可是个地道的新名词,中国历史上,要到明朝才会正式出现这种制度,而且与后世的西方内阁完全不是同一概念。

明朝内阁是建文四年(1402年)建立的皇帝咨政机构,内阁辅臣的人数为一至七人不等。

起初,内阁大学士只具有顾问身份,皇帝拥有最终决定的权力,而大学士很少有参决的机会。

到明仁宗与宣宗时期,地位更受尊崇,自此,内阁权力日益增大,到明世宗中叶,夏言、严嵩等人执掌内阁,地位赫然为真正的宰相,亦可压制六部。

然而,虽然首席内阁大学士有票拟的权力,但却不得不依赖于内部太监送达批红。

首辅大学士的职权如同以往的丞相,却又必须与宦官合作,才能执掌大政,加重了宦官干政的现象,也使得朝廷党派斗争日趋激烈。

这显然不是刘志所希望的内阁制度,他要的是类似于岛国明治维新后的政治制度,但又不全然相似。

“朕打算将秘书省扩充为内阁,设一至多位辅政内阁大臣,其中一人为首席辅政大臣,负责朝政的咨询、参谋等等。”

这个首辅大臣,听起来与丞相职责有些类似啊,只是下面多了几位类似于副相的辅政大臣罢了。

之前就有许多臣子们猜测,陛下会慢慢恢复丞相府,现在他们觉得陛下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已,还是换汤不换药。

反正自从陛下登基,也不知道弄了多少新名词出来,大家也都是见怪不惊了。

看来刚才真是虚惊一场,众人刚把悬起的心放下来,刘志又接着说道。

“朕打算再成立一个专门的议会。”

议会?

又是一个新名称,不过此时众人已经淡定多了,估计又是什么其他官职的代称吧。

历史上议会是由欧洲封建时代的等级会议制度演变而来,发展到现代社会,已经拥有可以否决政府和总统的权力。

刘志所需要的议会,当然不可能有这么强大的权力,那他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他需要限制膨胀的皇权,但又不能过于压缩,如今的大汉,从封建社会过渡到半封建的速度太快的话,思想和社会发展肯定会跟不上。

“所谓议会,其职责就是商议制定或者增补删减国家律法。”

一部《大汉律》代表的就是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关于修法的权力有多大,在场的都是高阶官员,人人都心知肚明。

这个议会,与他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啊,绝对的特权机构,陛下居然会把这样的权力下放?

太不可思议了。

“议会由各部推举的代表组成,而十部尚书与内阁大臣,默认为议会的一部分。”

还以为是个独立机构呢,原来如此,这与之前朝会共同商议修改律法的制度,还是差不多的。

当然,为了这一天,刘志早就做了很多过渡工作,抬高几位大学生的权力,增加尚书部门,定期召开朝廷会议等等。

现在,朝臣们集体淡定的神情,就已经肯定了他的工作,大家觉得就只是换了个称呼罢了。

议会有修法权,制定权,却没有决定权,皇帝依然是至高无上的,一切律法的最终否决权,都在皇帝手中。

内阁拥有参议国事的权力,中书省负责传达,真正的决定权还是在皇帝这里,这一点并没有改变。

唯一改变的是,十部不再受皇帝直接管理,而是需要通过内阁,由此可见,内阁大臣的权力还是非常大的。

这里面哪些人会是首届内阁的人选,大家也心知肚明,并没有什么好竞争的。

除了有部分尚书心里不太痛快之外,大部分的臣子们都觉得这是件好事情。

有了内阁,外廷的权威就增大了,这对所有的臣子们来说,都是有益无害。

可对于皇帝来说,能从繁重的政务中摆脱出来,也是皆大欢喜,如果像以前一样,事无巨细,自己累得要死要活的不说。

处理事情的时候,也很容易带上个人喜好,有失偏颇,一个人的精力和见识都是有限的,哪怕身为皇帝,也未必就超越凡人。

刘志自认也不是个聪明绝顶之辈,若不是仗着有一千多年后的丰富资讯,可能还比不上此时的土着皇帝。

人无完人,可制度却有办法来弥补这个缺憾,因此,刘志愿意做个表率,把制度确立起来,才能扼制可能出现的动荡。

既然身为大汉皇帝,受万民供奉,他就有责任为这个国家谋求稳定,而不仅仅是为了自身谋求福利。

何况他明明看到了国家制度上的缺憾,也明知纠正弥补之法,却眼睁睁看着坐视不理的话,他刘志还做不出来。

组建内阁和成立议会的提议,得到了在场大臣的全员支持,毕竟皇帝特意挑在千秋节开口,就已经表现了他的决心。

此事怎么看都于外廷有利,他们也没理由去反对,加上所有的一品大员都能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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