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看我就得喜欢你吗?”夏夕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觉得自己比你还好看,但我都没有想过别人非得喜欢我啊。”
丹尼尔:“……”
感觉夕夕比他还要自恋些。
夏夕对丹尼尔眨了眨眼睛,笑容更甚:“何况,我见过比你更好看的男人,你想凭一张脸让我喜欢可没那么容易。”
不仅是比丹尼尔更加好看,更重要的是,叶空青的长相完全符合她的审美,是她最喜欢的类型。
叶空青的长相和气质都充满了野性和叛逆,与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普通人截然相反,带着强烈的攻击性,哪怕只是站在角落,都叫人无法忽视他的存在。
偶尔他又会流露出不易察觉的小温暖,叫人更加动心。
“居然有比我还好看的男人?”丹尼尔有些不服气,“是谁?有照片吗?我要看看。”
“你不认识,我也没有照片。”夏夕摆了摆手,“再说你就算是看到了又怎么样?”
丹尼尔揉了揉自己蓬松的金色卷发:“我就是想看看那个男人有多好看,如果真的比我好看很多,那我也会服气的。”
“你服不服气都改变不了我觉得他比你好看的事实。”夏夕歪着脑袋想了想,很认真地对丹尼尔说,“我应该是对他有好感的。”
夏夕对自己的感情划分的很清楚。
最初就是被叶空青的长相所吸引,然后是觉得叶空青的能力对她有用,所以她愿意和他组队,并且还想要和他绑定起来。
好感嘛,很容易就会产生的。
对方的长相相当符合自己的审美,或者对方某一件事情骤然触动了自己的内心,都会让人产生好感。
至于以后会不会把这份好感演变成喜欢……谁知道呢,都已经是在这样动荡的环境下生存着了,何必考虑以后的事情。
在这种充满了不确定性,甚至随时都可能死亡的生存游戏里,身边放着看得顺眼的人,至少比较让人高兴。
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她只知道,她现在想留叶空青在身边,没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
丹尼尔愣了愣,随即很是遗憾地叹了口气:“夕夕居然亲口承认了喜欢别人,好难过啊。”
“还谈不上喜欢,”夏夕颇为严谨地强调,“只是有好感。”
“你跟他都不在一个游戏里,你就不怕以后都不能遇到吗?”丹尼尔不死心地说,“不如你先试着跟我谈个恋爱?我会对你很好的。”
“不必了。”夏夕拒绝的相当干脆利落,“我一向认为谈恋爱宁缺毋滥。”
她从来不觉得恋爱是生活的必需品,所以没有必要为了谈恋爱而谈。
即使丹尼尔在别人看来是个不错的选择,但不是她想要的,她就不勉强自己去接受。
“好吧好吧,”丹尼尔显然不是那种扭捏的人,此时已经坦然接受了现实,“既然夕夕都这么说了,我也不能勉强不是。”
“不过,”丹尼尔又问,“你觉得你有办法和他再次在游戏里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