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的时候,刘记带着几名亲信向东而逃。
他们早就换成了百姓的衣服,甚至故意弄得有些破烂,一口气骑马跑出了几十里,来到一个小镇之上。
刘记这些年养尊处优,哪里曾骑马走过这么远的路,此刻累的气喘吁吁,到路边一个茶肆休息。
只是刚刚坐下,就听到有马蹄声传来,一千白袍军已进入小镇当中,却是白袍军速度比较快,虽然从后面出发,但却已经追上了刘记。
“大人怎么办?”
几名亲信看到白袍军以后,吓的手都在颤抖。
刘记心也怦怦直跳。
那几个白袍军眼看就到他们这休息的位置了。
“我们只能先躲起来。”
说着,刘记几人悄悄的离开,躲到了后面的小院里面。
只是刚刚来到小院,就听到外面喊道:“这几匹马应该是刘记的马,他就在附近,快搜,别让他跑了。”
“记住,刘记左耳朵上有一块胎记,很好辨认。”
“是!”
听到外面的声音,刘记急得团团转,他看到小院里几乎没有什么可躲避的地方,而外面已经传来了白袍军撞门的声音。
“咔嚓!”
小院的门被踹开,在门被踹开了一刹那,远处的墙头之上,几个士兵刚刚翻上墙头。
“快,快追!”
“刘记在那里。”
那名千夫长指挥着手下,向那边追去。
跑得慢的两名士兵没来得及爬上墙头,想要反抗,只是刚刚才抬起手中的刀,就被乱箭射死。
“你们几个去追人,你们搜查一下院子里,看有没有藏人。”
千夫长吩咐完,那几名士兵把院子翻了一个遍,摇头道:“启禀大人,已经搜遍了,没有什么可藏人的地方。”
“看来刘记已经从墙上逃走了,大家给我追。”
说着,也一起离开院子。
而就在他们离开院子一刻钟以后,位于院子角落的一个茅坑里,一个脑袋缓缓的露出来。
“总算逃了一条性命!”
说着,从茅坑里爬出,没了命的向外面逃去。
曾经合肥城最爱干净的刘太守,如今在性命攸关的时刻,什么也顾不上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