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惨惨的白灯笼光照下,来人看似只有四十多岁的年纪,装束却和胖掌柜说的正好相反~~身穿破破烂烂土黄色僧袍,头戴破破烂烂道教混元巾,肩头还搭着块不知从哪儿扯来的斜布幔。
活像乞丐四处乱捡一身破衣烂衫,东拼西凑着遮体御寒。
可谓是不伦不类,怪异至极。
金暮黎瞧了他一眼,先掠回易锦和夜梦天身边:“你们没事吧?”
突被关心的夜梦天简直受宠若惊,嘴角含笑温声道:“有你在,自然无事。”
台词被抢的易锦上下摸捏金暮黎的胳膊小臂,连手背都要端起来细细查看:“姐姐可好?没受伤吧?”
金暮黎想揉揉他的发,见他比自己高大,便算了。
那抬起又顿住、继而中途收回的手,以及短暂纠结后便放弃的目光,让易锦明白了什么。
原本因身高而喜悦的心,忽然有些失落。
世事果然是有得必有失的。
弊是利的影,时刻随行。
在你将它忘记时,突来一击。
僧袍道巾怪抛下竹木护卫行至池角,对香炉滚落、空无一物的石台不以为意:“姑娘一句话不答,是看不起我吗?”
夜梦天替她回了几句:“我道是谁把凤栖百姓放在心上,连他们的命都拿去,却原来……”
他瞅了瞅僧道怪腰间的旧竹笛,“救人者,亦杀人,我竟无法辨出是非,难知善恶了。”
僧道怪一声哼笑:“那是你不懂小恶大善的道理。”
夜梦天微微摇头:“闻所未闻。”
“虽然我向来不屑于理会无知之人,但识于血池禁地也算不可多得的缘分,倒不妨教教尔等后辈,免得将来黄泉路上做个糊涂鬼,”
僧道怪摘下看似很普通的旧竹笛,在指间轮转两圈,动作熟稔,
“朝廷在处理某些必须选择的棘手之事时,通常会舍小义,取大利;军队与敌交战时,用小的牺牲换取大的胜利,更是司空见惯,家常便饭。”
夜梦天看着他:“所以每五年献祭两条活人性命,换取凤栖内外一片安平,是极其划算的?”
僧道怪反问:“难道不是?”
“以小换大,看起来没错,换作是我,我也会作此选择,”夜梦天紧盯着他,“但问题是,这两份特殊祭品,并非是用来镇压僵尸安抚亡魂,而是供养一节来历不明、甚为蹊跷的兽骨!”
“这可奇了,”僧道怪拿竹笛敲敲手心,“出来作乱的是它而非已经烂成白骨的尸群,我不哄它别去扰民,难道去哄尚还听话的髑髅?”
这话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可夜梦天还是觉得其居心可疑。
毕竟拿活人当祭品献给兽骨的事,太不可思议了。
他也算走过不少地方,却从未听过如此离奇古怪的故事。
简直是耸人听闻,比某家被灭门的消息还令听者震撼百倍。
“那么请教一句,既然它只是一段白骨,为何会散发红光?又有何能力为害百姓?”夜梦天谦虚质问,“你可别告诉我,白骨真的修炼成精了。”
“有何不可?”僧道怪似笑非笑,“你不信,是因你见识浅薄,孤陋寡闻,否则不会觉得世无其事。”
金暮黎突然道:“血池里的血哪里来的?”
“想知道?”僧道怪抬抬颌,“跳下去不就明白了?”
夜梦天怒了:“你~~”
金暮黎扒拉他的肩,将他扯后半步:“不如大善人先跳个给我瞧瞧?”
僧道怪笑容玩味:“凭什么?”
“凭你是教导之师啊,”金暮黎比他更皮笑肉不笑,“你刚才不是教了我们许多大道理?怎么,我们的大智者大善人,竟不知身体力行做出好榜样,才是真正的为人师表?”
僧道怪哼了一声:“本来我说的都是事实,若你肯信,再谦虚些,兴许我会多提点几句。”
“哟,那可真是感激不尽,”金暮黎说着话,眼睛却看向远处的竹木护卫,“要不要磕头谢恩?”
“你若想磕,跪下便是,我怎会反对,伤你的心,”僧道怪笑嘻嘻如同少年,“即便你们三位一起,我也不介意,反正女人娶夫纳侍也是有的,我就当是两位公子愿意屈尊入赘给我家姑娘。”
这本是他想多占便宜的玩笑话,却不知俄顷在人心里翻起滔天巨浪。
对倾尽真情也看不到希望的人来说,退而求其次的委屈,并非不能忍受。
总比完全得不到强。
这道炸亮夜梦天世界苍穹的福音,魔咒般在他耳边围绕。
易锦却怒了:“你胡说什么?”
毕竟他不是那个求而不得者,不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利益即得方,若另外两人把这话入脑琢磨,尝试接受,并考虑付诸于实施的可能性,他便是唯一的感情受损方。
人都是自私的,立场不同,处境不同,想法自然也不同。
没有谁能忽略自己,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