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下去了。
闫思国也会着了意,“大家别客气,快吃啊。”
得了闫思国的信,大家的筷子再也忍不住,朝着猪蹄就下手了。
猪蹄炖的时间长炖的非常软烂,而猪蹄里头的胶原蛋白也都煮了出来裹在了猪蹄上,咬在嘴里后汁都黏在了嘴上,Q弹爽口,简直不要太好吃了。
“小姑的厨艺真好啊,我都不知道猪蹄能这么好吃。”闫明一边咬着猪蹄,还能分出口来说话,可见是真的很好吃。
不过闫明的话大家纷纷表示认同,这猪蹄可不比红烧肉差呀,不光猪蹄好吃,这黄豆也煮的粉粉的,吃到嘴里就烂了特别香。
闫思国也没想到猪蹄还能烧出这样的味儿来,这样一比,以前吃过的猪蹄那都叫什么玩意儿啊。
而且猪蹄能烧成这样,那五花肉指不定还能怎么好吃呢。
猪蹄吃腻着了,再夹一筷子辣白菜解腻,随后再继续吃,这搭配不要太合适啰。
王大丫都已经习惯家里人这样的吃法了,等肉吃的差不多了,拿出勺子一人一勺的把下面的汤汁和黄豆舀进了碗里。
闫思国不解,干啥要勺到碗里来,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学着闫思蕊的动作和饭搅拌在了一起,一口米饭吃进嘴里,妈呀,太好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