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头鹿、一头麂子、一头狍子还有一头野猪。
伤口之中的鲜血原本已经凝固,却因拖拽的震动,在泥土、草根上抹下斑驳的痕迹。
血腥气吸引了不少蚊蝇前来,嗡鸣盘旋。
其中一名穿着褐色短打的猎户,肤色却意外白皙,望去犹如自由养尊处优,出身优握的矜贵世家子,此刻,他随意的拿起搭在脖颈上的帕子,擦了把汗,叹道:“这次的猎物,比上次更为狡猾。”
“我们提前设了好几个陷阱,才将其捕获。”
“山里的野兽越来越少了!”
“再这样下去,怕是攒不起几个银钱唉,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送小逆去书院识两个字。”
另一名猎户,同样穿戴简陋,胸口缠着一截兽皮,那兽皮厚实,却已陈旧,上面的皮毛有些残破,似乎是被什么勐兽正面攻击过。
他身量颀长挺拔,剑眉星目,给人一种英气勃勃之感,不知为何,虽然他腰间插着的只是一把寻常猎刀,但气质却更肖剑器。
此刻,其一面拖着猎物朝下方的镇子走,一面安慰道:“孩子进学要紧,到时候若是你跟嫂子的银钱不称手,我那一份,便先借着。”
话音方落,第三名猎户,气质雍容儒雅,眼下则是穿着一套缝缝补补、破破烂烂的布衣,脚上芒鞋,早已残破不堪,露出不止一个脚趾。
其也说道“我那一份也是!”
褐色短打的猎户忙说:“那怎么行,你们也要过日子”
他的两个同伴都道:“无妨,我们膝下尚无子嗣,何况,就算马上有了孩子,一时半会的也不需要进学。”
“自然先顾着小逆。”
“是这个道理”
说话之际,三人终于将猎物拖下山,朝不远处的小镇走去。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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