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亿元,负债38.35亿元。
证监会查明,滨州证券公司成立后,证券业务一度发展较快,在全国证券市场曾有一定影响。但是,由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内控制度不完善,少数高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公司经营期间,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为客户融资买入证券、非法融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致使公司经营混乱、资不抵债,经营风险骤增,由此成为证券公司中因少数高管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而走到破产边缘的典型案例。
据检方指控,自1997年10月至2002年4月,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滨州证券公司共出售虚假国债24.35亿元,至今尚有7.77亿元无法兑付。
滨州证券公司不仅涉及早年的大量国债卖空事件,而且也涉及近年一直持续的非法集资问题,其多年来资金链一直紧绷、资产质量之低下非外人能够想象。
3月15日,证监会公开宣布,因违法违规行为严重、公司资不抵债,滨州证券公司成为首家被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证券经营机构。
通过多方协商,滨州证券公司债券上亏损7.77亿元由滨州地方财政填补,鹏城证券公司出资6.54亿元用于补上营业部挪用的客户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