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牛!虽然是特殊的牛,它们还是喜欢踢人。
一踢子下去,轻则骨头断裂,重则狼头爆开。虽然说狼有铜头之称,但是面对一个体型近十吨的大家伙来说,这一脚下去,万斤巨力还是有的。天水世家不知道轻重,安排人帮着抓捕的时候,就有人被踢死过。这些狼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一踢下去,铜头遇到铁锤,敲得稀烂。
交手没有多久,狼族就绝望了,这根本就不是他们能应付的,虽然眼前只有三四百人。不过狼族骨子里的凶性,让他们根本没想过逃跑,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这大慨就是他们的念头。
一千狼族,遇到四百多高手,夕阳落下地平线的时候,就全部倒在了草原上,鲜血染红了青草。虽然有许多地方,被牛脚踏平,不过有了鲜血的浇灌,想必来年这里青草会更加茂盛。
“我们不用再前进了,狼族自己会追过来。”冯端建议道。
士卒开始清扫战场,狼族虽然很穷,但是他们那一身皮子不错,还有骨刀,狼牙匕首,这都是士卒最喜欢收藏的东西。带回去不但可以卖钱,同时也可以炫耀一下功绩。
特别是狼族额头的那一片白毛,可是同级功绩的地方,必须要割下来;还有狼骑的狼牙,新鲜的狼牙同样是功绩,之后可以留着做狼牙箭头。狼牙箭头特有破甲效果,一般的皮甲根本防不住,所以不止是狼族习惯用,人族也非常喜欢。
“斩下狼族的头颅,堆在一起,让后撤退!”秦穆微微点头命令道。
他知道狼族斥候发现了他们,又损失了一支人马,肯定会有很多的狼族寻找过来。后撤是为了汇合后面的人,免得被别人各个击破。
“喏!”冯端用力一抱拳,大声的应了一声,就带人去忙碌起来。以前在梁师都手下,可没少受狼族的气,如今正是报复的时候。
近千头饿狼坐骑,被杀掉放到了牛背上,这种猛兽可是士卒最喜欢的,不说猛兽肉能增加气血煞气,增加体质,据说还有增加某一项能力的效果。在人族之中,虎狼的肉,是最受欢迎的。
要应付如狼似虎的人,就得多吃虎狼之肉,这是一个传闻,但许多人对此深信不疑。只不过普通人根本吃不到。
这些作为坐骑的饿狼,比起普通的狼更加高大,只比战马略低,牙齿长而利,两眼通红,爪子锋利。一般情况,一个骑着战马的士卒,绝对打不过一个狼骑。狼骑在狼族之中,也只有斥候和最精锐的狼卫才有。其他的狼族,骑的是草原独有的烈马。
红眼马,这是狼族特有的战马,性子烈,急行如风,据说有狼的血统。
草原之上,只要不怕野狼,夜行其实非常方便,宽阔的大地,任由坐骑前进。队伍之中,不说有向导,就是秦穆,也能根据星星,找到方向。
八月份的夜风,吹着很舒服,虽然草原上的风大了一点,不过对于坐在三角牛上的人来说,并没有影响。这就是底盘重的好处。
汇聚了后面的人手,肆无忌惮的开始烤起了狼肉,还有草原上特有的大鼠。没错!人族称草原的土拨鼠为草原大鼠,因为它大。
这种家伙,在草原上非常多,也是狼族最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还有就是野兔!因为狼族众多,草原上的野兽被他们杀了许多,反而是繁殖快的大鼠和野兔,杀之不尽!也是他们最喜欢的猎物。
放牧的时候,带着坐骑寻找大鼠和野兔,也是狼族一天最重要的工作。
油脂在火堆上滋滋作响,让篝火爆起一团团火焰,火堆上的狼肉散发着香气,士卒拿起匕首,在狼肉上一划,随后小心翼翼的放了一点盐上去。
远征的时候,能吃到一顿美美的肉食,这是非常愉快的事情,所有人都喜笑颜开,那怕知道即将有大战发生。
零伤亡杀了一千狼骑,带来了巨大的信心,一开始那种悲壮的心思没了,他们都相信自己会顺利的回家。特别是被秦穆培养出来的捕快,心里从未动摇,只不过一场大胜,让他们自信心更强。
就在秦穆他们吃烤肉的时候,傍晚大胜的地方,无数的火把照亮着大地。
看着堆积如山,被割掉银发的头颅,所有狼族都气愤填膺,都知道这是人族的手段,但是在草原上,被人一次杀了上千人,这除了大战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斥候传来消息,只有两百奇怪的重骑,但是一千精锐的狼骑,折损在这里,由不得他不多想。
王雄是夷男的大儿子,这个名字也是他自己改的,就是想要成为一个英雄的银狼王。一千狼骑是他手下最精锐的士卒,他好不容易,从夷男那里争取到一个前锋的位置,就是为了让手下先一步把前面那些小的部落,全部收到手下。然后借机攻进关内。
中原人族的可怕,对于他们这些年轻人来说,已经非常遥远,对于守旧的老一辈,他们心里是瞧不起的。如今正是证明自己的时候,没想到有人杀了自己的手下。
王雄心里燃起了熊熊怒火,抬起头看向远方,银色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