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百七十四章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乾隆四十八年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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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两者高低根据土地丰瘠情况各有不同,但也使得贫者愈贫。

福建人为什么自明代以来就有出海下南洋的风潮?无他,就是因为皮租太高。本来就耕地不足,八山一水一分田,有些地区的皮租甚至超过了额租的数倍,导致越种地越穷。

北海镇要想将关内土地收为公有,光拿到田骨是没用的,甚至暂时拿不到都没关系,田皮才是最关键的。相反在关外就没有这个问题,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是自己提供;说句难听的,赵新一开始招收流民,他要把地租规定成“倒三七”都有人抢着干。

多新鲜啊,什么生产资料都不用出,而且拖拉机的工作效率还那么高,流民所付出的只是一半甚至是三分之一的辛劳,就能获得比关内更高的耕种利润,而且还能拿到五十亩地的永佃权,傻子才不加入呢!

陈青松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孔绍安也有了些想法。

“陈老师,那我回去就先从减租入手,您觉得如何?”

“唔......光是减租恐怕不行。你要小心货币权力对公权力的腐蚀,不把这条线斩断,减租减息是搞不起来的。再有就是地主对农村商品经济的控制,这块阵地我们必须拿到50%才行。决不能让他们既控制商业资本,又控制高利贷资本!”

“我明白了,不能让他们在地租、商业利润和高利贷之间互相转化。”

说起地主放高利贷的问题,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顾炎武的外甥徐乾学。此人是康熙时期有名的学者,曾任左都御史和刑部尚书。话说徐家在昆山放高利贷那都名标史册了,当他被弹劾归家后,明珠的外甥为了报仇,搜集徐家的罪证,其中就有放五分利的印子钱,徐乾学被吓得吐血而死。

可到了乾隆时期,五分利算个屁啊!十分利都有。

清廷曾限制民间借贷利率,要求最高月息三分。但把持着从城市到农村高利贷市场的地主士绅们却上下其手,使之成为具文,有些地方百分之百的年息已经成了通常现象。至于京城供官吏行贿买官之用的“京债”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要知道这年月读书人只要开始进京赶考,就一定会和钱铺、账局打交道。

北海镇之所以会对所有来参加考试的读书人提供一笔津贴费,也是考虑到他们有可能会借高利贷,最终引发权力货币化。

孔绍安在经过这次谈话后终于认识到,他要做的绝非是单纯的减租减息,而是一场从城市到农村、从经济到政治的革命,社会各阶层的人都会被波及,无人幸免。

于是当他回到自己的大本营文登后,他再次召集四县的工作队成员开了一场动员大会。在会上,他将土改运动的意义提升到了更高的层面,直言这场革命就是要“打土豪”,但绝不是光分田地就算完成任务,这是一场波及到所有人的革命,不如此就无法使底层百姓摆脱贫困,也无法实现“工业国”的目标。

“......给大家讲了这么多,黑板上也都画出来了,相信大家也都明白地主缙绅是怎么搞三位一体剥削百姓了。而我们的任务,就是先打折他们的两条腿,切断他们的财富循环。呵呵,我所说的打折可不是真的冲进对方家里敲断老爷们的腿,而是要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我们要先发动那些底层受到剥削最严重的贫农,依靠他们来组织农会,然后通过农会的力量跟地主们掰手腕。你们这次下去就是要告诉农民,不要害怕,一切有军管会,有北海军给他们撑腰!我们来,就是让大家通过自己的劳动吃上饱饭的!”

随着动员大会的结束,一百多支由北海军、民政干事、农技人员组成的下乡工作队再次出发。从1793年7月5日起,北海镇在胶东四县开始推行农会,并公布了相关法案。其中明令要求在工作队的领导下,在县、乡、村成立三级农会。非直接农业经营者诸如出租田骨田皮后只收租子不种地的人一律不得加入。农会下设租佃部门,以谈判和仲裁的形式调解租佃纠纷。

跟赵新在爪哇搞的农会一样,所有农会成员都会免费领取一套生产工具和优质高产种子,乡一级的农会将对下属各村提供包括马拉播种机、收割机在内的全套农机服务;行署对各乡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和改善都将围绕农会成员户进行。

紧接着,胶东行署又公布了《土地经营和民间借贷条例,考虑到内陆地区使用农历的习惯,具体实施时间被定在了农历七月初一。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

一、四县的地主户无论大小,均可保留水田五十亩或旱田一百亩,其余土地全部由军管会以货币方式征收公有;不参加征收补偿的地主户不得加入农会。征收后的土地所有权为政府公有,农会成员承租耕种,不得转佃,佃租分益比例为30%。

二、在征收补偿方面,地主可得到30%的现金补偿,其余的70%则是以北海镇民政发行的土地债券来支付,分十年等额偿付,附加年息8%。

三、农会成员向地主佃租,田骨和田皮合计的租费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当年产出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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