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镇城,待清点后好解运进京,交割给朝廷户部入库。
当然在这之前,永宁伯会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先行扣下,不会便宜了户部那帮蛀虫。
而大同、山西两地的查抄所得,除了其中一部分银子运送回镇城之外,余下银子暂时都存在当地,至于其他各项物资则悉数南运,以支持豫省剿贼战事,还有就是用来安置流民。
对于如此巨量的财富,无数人都在死死盯着,很多人私下里猜测张诚此次的实际收获,可能远不止这些。
然,他们信又如何,不信又如何呢?
反正永宁伯说是这么多,那就一定是这么多!
近四百万两的现银,还有诸多不计其数的商货,如此巨大的一笔钱财,不知吸引多少人的注意,自打永宁伯奏报入京时起,前所未有的激烈争斗,就已经暗地里展开了。
户部尚书、东阁大学士魏照乘虽然才能庸劣,刚愎自用,任职四年,无所建树,但在此事上却是最有发言权的人。
大明国库枯竭,钱粮不继,却又内忧外患,天灾兵祸不断,处处要钱,作为户部尚书的魏照乘,早已是急得有如热锅上的蚂蚁,又别无他法。
而今,这四百多万两的财货,从天而降,他这位大明帝国的财神爷,也瞬间变得神气活现起来,任谁说话都不好使,定要将这笔巨大财富尽数收归国库,以解朝廷的燃眉之急。
对此,百官虽明知他这一入一出,必然上下其手,大捞好处,可却又没得理由反对。
不过兵部尚书陈新甲却有另一番说法,他言:永宁伯乃宣府镇总兵官,他查抄上来的银钱财货,自然应该归兵部所有和支配才对。
吏部、刑部、工部、礼部、都察院等衙门,也都是一样的放言出来,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希望可以从中分得一杯羹。
这还只是中央朝廷各部衙,就连下面各省府州衙署,听得朝廷有了银钱,也是以各有自己的理由,要么是赈灾抚民,要么是修堤固河,要么是……
就连刚刚受到崇祯皇帝严旨苛责的宣大总督江禹绪,都上书直言,三镇军士粮饷,久拖未发,军民苦之久已,请留些钱粮在宣大。
然而,无论何人,阁老、尚书、总督、抚台等等,魏照乘一概不给面子,他死死抓住一点,宣大查抄所得,必须先清点入库后,才能按需而用,且必须要用在刀刃上……
…………
暗堂这个一直以来都十分隐秘的组织,也在这次抄家行动中开始显山露水,为勇毅军各营将士所熟知,也为外界人士风闻其事。
在宣大各处地方都有他们的人,监督当地官衙接收和拍卖房宅、商铺与货物,以免他们营私舞弊。
而被抓捕的通奴奸商在宣大之外各处商铺,则因超出勇毅军可以控制的范围,所以只是通报当地府州县,自行查抄。
北路商社也在抄家行动后,正式翻牌更名为“永宁商社”。
同时,永宁伯还新组建了专门售卖军品的“勇毅军品商社”,专门用来销售可以民用的军品,以及对外销售军事装备。
宣大三镇被查抄的商铺,大多都被财大气粗的“永宁商社”和“勇毅军品商社”所赎买,永宁伯名下的商业触角,突然间就延伸到宣大三镇的各处地方。
甚至还在三镇以外开设商号,单就其规模和背景而言,在宣府已经是一家独大,即使在大同、山西,那也是鲜有可匹敌者。
这一点,宣大的各商家都看在眼里,更因为这轮抄家给他们带来的压迫感,纷纷登门求告,表示了想与永宁商社结为联号之意。
对此,永宁伯张诚自然是真心欢迎,他当初在北路成立商社是为了官营专卖,目的是筹集军费,而现在更名为永宁商社后,更是想要将其打造成后世那种“供销社”一般的存在。
对于现在的张诚而言,永宁商社已不再是他用来捞钱的工具,其最大的作用是起到稳定宣大社会的功效,同时还要有一定的统战功能。
而今,各大商家反应激烈,纷纷要求与商社合作,岂不正中永宁伯下怀?
再有“勇毅军品商社”,这个有点类似后世那些遍地的军人服务社性质,而现在的勇毅军品商社也向普通民众提供服务,主要销售一些军民两用商品,以及军工坊闲暇时生产制造的一些民用物品和工具等等。
既然名叫军品社,自然也要经销真正的军品,包括盔甲、军械、铳炮等等,还有各式军装军服等,更可以接受预定,按要求样式标准加工。
只不过,这些军品就不是普通百姓可以购买和使用,所以,只有当地驻军和各镇将军们,才可登门接洽。
因勇毅军品商社的特殊性,只在各处府城才开设了自己的分号,当然一些重要的关口、交通枢纽也都设立军品社分号,这自然是特殊需要了。
而宣大各地抓捕奸商的时候,还有许多他们府上仆人、店铺伙计,以及一些雇佣的混混泼皮、鼓动的不知情百姓等等。
念在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