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五十五章 听政(五)  南明靖江王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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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开海,朱亨嘉感觉很奇怪,“关卿,孤一直在开海呀。自孤监国以来,放松了海禁,新的大明律里删掉了禁外藩交通令,海关都设了十几座,现在大明的海贸越来越兴旺,卿怎么还让孤开海?”

关守箴道:“监国,虽然大明现在已经实际开了海。可太祖时期,在许多沿海府、州、县刻了关于禁海令的石碑,因为是太祖所立,无人敢拆,民间对开海仍有疑虑。臣的意思是请您下令拆除这些石碑,并正式颁布鼓励开海的法令”。

太祖朱元璋立法严禁私人出海,连三桅以上的大船都不许造。违者,重则处斩,轻则充军。因为这法是太祖立的,后面的皇帝,虽然有时候也放松海禁,但都是偷偷地放开,公开场合从未承认。

听关守箴说完,朱亨嘉明白了,关首辅是想让自己给海贸商人吃一颗定心丸啊。没关系,小事一桩。不就是拆几块碑,再颁布条鼓励开海的法律嘛。太祖不许改的东西,孤改得还少吗?别的不说,光这大明律,太祖说不许擅改一字,孤改了估计一万字都有。

“关卿所言甚善!从今日起,各沿海府、州、县,立即拆除禁海碑。孤还要立一条鼓励开海的法令,名字就叫鼓励与外藩交通令,也在沿海各府、州、县立碑,咸使之闻”。

朱亨嘉想了想又道:“不过一定要让沿海的官员向海商们讲清楚,他们做海贸,我们鼓励,但是一定要老老实实缴关税,从海关出入,绝不允许走私”。

诸臣听了朱亨嘉所言,暗暗钦佩。太祖立的碑,二百多年,无人敢拆。这位王上好气魄,说拆便拆!一想,也是,人家本来就不是太祖的嫡系子孙,乃是太祖他哥朱兴隆的后代,自然不把太祖的话当回事。

大明崇祯二十四年九月十日,监国靖王下令沿海各府、州、县,拆除禁海碑,改立开海碑。碑文曰:“监国靖王敕谕沿海各府州县:海外通商,互通有无,实利国利民事耳。各地官民人等,不得阻挠。钦哉特敕。监国靖崇祯二十四年玖月”。

“关卿,汝说第二件事,要取消茶引,却是为何?”

大明朝沿袭宋、元旧制,对茶叶实行专卖。官府在各产茶州、县设立官办茶场,茶商只能在官场买茶,缴纳百分之十的引税,然后官府发给茶引,凭此引贩运茶,可免除过税。茶引,类似后世的购货凭证、纳税凭证和运销执照三合一。

“监国,茶叶和盐不同,生产较易。民间产的私茶数量,甚至超过了官茶的数量。这些年,户部收取的茶课越来越少。太祖时,茶课有六十二万钞,现在每年不过数万两。臣以为,既然民间的私茶难以取缔,不如索性放开,允许民间制茶贩茶、设立茶场。取消茶引专卖制后,官办茶场所产的茶叶,发往边关各茶马司,直接和固始汗换取军马。私办茶场,则收取实业税。如此,既可以增加朝廷的财政收入,也可以得到大量的战马”。…

太祖搞茶叶专卖,并不是为了那点茶课。而是想用这些茶叶,通过茶马互市,交换战马,以及使用开中法补充九边军用。明史食货志记载:茶税在立国初期为三十抽一,后来改为以茶树抽税,十棵抽一,卫所军辖属的茶树十棵抽八。太祖狠,不允许茶户保留一点私茶,税余之茶,低价卖给官场,虽然得到了大批战马,但赫赫武功下,却让无数茶农破产成为流民。

朱亨嘉听明白了:现如今私茶泛滥,茶叶专卖已经名存实亡了,干脆取消专卖,直接向私茶商们征实业税恢复了茶马互市后,与其将官办茶场的茶叶卖给茶商,再用得到的银子向固始汗买马,不如直接用官办茶场的茶叶向固始汗换马。

“嗯,关卿此策,老成谋国。便照卿说的办,即日起,取消茶叶专卖,向私茶商征收实业税。官办茶场不再发放茶引,所产之茶全部用于茶马互市”。

“关卿,汝继续说第三条,为什么要取消落地税?又如何简化征收实业税?”

落地税,是一种商税之外的附加税。凡商民货物入乡镇市集者,无论贵贱多少,不管能否卖出,一应抽分征税。

这种税,所征税额虽不高,但往往重复征索,对商民苛扰极大。万历年间,苏州抗税事件的导火索就是一个瓜农到城里的市集卖瓜,先被征了一次落地税卖完瓜,买了四斤米,出城的时候,又被征了一次城门税,四斤米只剩三斤,抱头痛哭,被一个叫葛成的纺织工人打了抱不平。

“监国,这落地税虽然抽分不多,却到一座大一点的城市便征一次,重复征收,十分扰民。更可恶者,此税由各地官府征收,十分随意,征上来十两,入官库的往往只有一两。征得少、民怨大,实属恶税。请监国除之”。

朱亨嘉气得拍了御案:“征得少、民怨大!肥了贪官,苦了百姓,污了朝廷名声!这样的恶税,还留它做甚?今日起取消!”

落地税和城门税一样,都属于过税的一种。朱亨嘉觉得城门税不利于货物流通,在五年多以前的明定国是诏中已经取消了城门税。现在又取消了落地税,大明朝的过税就仅剩下了海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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