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科考,除进士科外,其实还有很多其他科目。
但时局若此,很多科目已经取消了,因为压根没人考。
明法科,贴律令十贴,对律令墨义二十道,策试十条。金台殿内,喝茶休息一轮后,陈诚继续说道:然应考者寥寥,三年仅取两士,陛下欲罢此科耶?
明法科,就是法学考生的考试,考的是大夏律,外加建极礼两本书。
大夏律是包罗万象的法律,承自唐律。而唐律其实也是自隋律修修改改而来,隋又反正大家都是抄,改一改前朝的就能用了。
建极礼这本律令书是大夏律的补充,花费六年时间编纂而成。而此律成书后,建极七年便恢复了明法科的考试,至今已有三年。
仔细找的话,这本书有大唐开元礼的影子。
古来仪典,以仪礼、周礼、礼记为根本。两晋南北朝时,又修五礼吉、凶、嘉、宾、军,礼制日趋完善。
至隋,又有开皇礼,唐有贞观礼、显庆礼、开元礼。每一代都有改进,尤以开元礼相对改动最大。
开元十四年,通事舍人王岳n奏:请改撰礼记,削去旧文,而以今事编之。
意思就是礼记里写的东西,已经不太符合如今的社会风气、价值观、生产关系以及生产力水平了,要改。
这个建议遭到了宰相张说的反对,他认为历代不刊之典,今去圣久远,恐难改易。
张说认为如今离礼记的时代过去太久远了,天下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如果要改的话,恐怕整本书都要改,那还不如扔掉礼记算了。
他建议在贞观礼、显庆礼的基础加以改动,这两本书比起礼记已经有一定的变化了,再改一改,社会也更容易接受。
于是,最终定下的就是这种折衷的做法。但开元礼依旧是自周礼以来的集大成者,大体适应了唐时的生产力水平,对一个人的社会行为做出了切合实际的规范整体还是比较宽松的,该玩玩,该跳舞跳舞,该做生意做生意。
明法科学生的考试,涉及到仪典律令的,也以开元礼为准,不管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的礼记是什么样的了。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法律、仪典本来就该与时俱进,适应新时代的生产力,礼记都特么过去千年了,你还抱着这本书不放,有什么意义?
唐人还是很能想得开的,汉时能成礼记,服务于当时的社会,我就不能新编一本,服务于此时的社会吗?
明法科不能罢废,也不能降低难度。邵树德说道。总计40道题目,10道帖经,即默写填空出法律条文。
20条律令墨义,其实是让你阐述对律令条文的理解,有点司法解释的味道。
10条策论,这个就是出题了,比如你认为法律条文有没有不合理的,有没有需要改进的,有时甚至出应用题,让你应用法律条文来断案。
臣遵旨。陈诚应道。
明法科非常重要,朕将来说不定还要新编纂一些细分的律令。邵树德说道:此科考试,宁缺毋滥。三年取两士又如何?对了,这两人现在何处?
一为御史台录事,一为监察御史。陈诚回道。可以了。邵树德点头道。
无论是录事还是监察御史,都是八九品的小官,但权力不小。御史台本身是监察机构。
录事在御史台从事文书工作。
监察御史共有十人,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糺视刑狱,肃整朝仪。各有各的分管业务,权力还是
比较大的。
这一条过后,君臣数人又谈起了三史科。
三史即史记、汉书、东观汉记这三本史书。
东观汉记因为种种原因,散佚很多,不太适合作为教材了,于是后汉书取而代之。也就是说现在三史科考题皆出自史记、汉书、后汉书。
唐中宗那会,因为杀青了一大批史书,如晋书、南北朝史书等,建议加入考试范围。但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大抵作者,自魏已前,多效三史,从晋已降,喜学五经。
也就是说,写历史的人不太行了,已经不是社会顶级学者。后来那些史书,除个别外,文浅而易摸,不如三史水平高。
唐人认为,三史之中,散佚之前的东观汉记水平最高。散佚之后,此书退出三史排名,这时以汉书成就最高,后汉书其次,史记水平最差。
但邵树德觉得,史书忠实记录就行,文学水平固然要有,但并不是重点。唐代杀青了一大批史书,但都没纳入考试范围,有些可惜了。
三史科考试,晋书、宋书及南北朝史书、隋书等皆纳入考试,唐书尚未修撰完毕,暂先不考。邵树德说道:三百道墨义如故,另加策论五条。
三史科考试的题目是三百道,数量惊人。且全是墨义,即你对这段历史的理解,要展开讲,考的其实是史书批注之类的内容。
邵树德看史书也喜欢写批注,但他不好意思把自己写的东西拿出来,毕竟是一家之言,而且诸多白话。过阵子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