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四章 宛转蛾眉  完美人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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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歌、唱歌,拍电视剧,现在又写书,一般人呢,一辈子能做一样就可以了,因为这都是创作啊,都是很费脑子的!这个还不像我们唱戏,有老师,有前辈一点一点积攒下来的东西,你认认真真去学,去掌握,去理解,再加上有一点天赋,就可以了,你做的这些东西,都是从无到有。”

李谦笑笑,突然问:“哎,姐,你觉得我文笔还行吗?”

程素瓶闻言想了想,“嗯,怎么说呢,文笔这个东西,我自己也不太擅长,实在是没什么资格给你评价,就我个人的阅读感受而言的话,你的书胜在整体的架构够出色,人物设定也很出彩,尤其是故事编排,很棒,单纯只说文采,哈,姐还真不怕打击你,真没觉得你有多出色。”

李谦闻言无奈地笑笑。

是啊,虽然金庸古龙的小说看过很多,年轻时候闯荡摇滚圈,住在北京地下室的那段时间里,甚至有好几年的时光,平常闲了都是拿金庸的小说打发时间,电视剧、电影更是几乎一个不落都看过,但哪怕你把全部的故事,甚至细节都记得一点不差也没用,本事再大,你也记不住原文!

金庸的行文,古朴大气,而且因为幼年接受了相当完整的私塾教育,古文功底异常扎实的缘故,他的行文里,带着一股子浓郁的古风古韵,这个东西,是李谦无论如何都模仿不出来的。

所以在写书的时候,李谦最担心的就是自己笔力不够,缺了金庸老爷子的功底,可千万别把那些精彩的人物描写给写疵了,而那些所谓精彩的故事架构,事实上也是靠很有耐心、但又不失阅读趣味、并不枯燥的铺垫,一步步铺到最后,才爆发出来的,他也怕自己做不好。

因此,最近这几年,只要一有闲工夫,他除了写,就是回头自己一遍遍的读,一遍遍字斟句酌的修改,甚至经常会大篇幅的删掉重写。

坦白说,来到这个时空四年有余了,于他而言,写歌、唱歌、拍戏,哪怕再苦,却也都是自有乐趣的,唯独写书,是耗费了极大精力、对他来说有些枯燥,但他却又一直都在咬牙写下去的。

而这一点,也是来到这个时空四年多之后,他认为自己所做的最伟大的一件事情——事实上,如果不是内心那种想要把另外那个时空的精彩作品都呈现出来、不让它们就此湮灭在自己脑海中的想法在支撑着,人生得意如他,实在是很难能够拿出如此心力和坚持的。

因为摆在他面前好玩的和有趣的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他有太多的事情可以去做,太多的东西可以选择。而以他现如今的成就、地位和身家财富,他其实完全可以不去做这件劳心劳力,还未必能够换来多大成就的事情的。

但是,他还是咬牙去做了。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他不会全部都写出来,但最精彩的那些,他肯定会去写,哪怕对他来说,这件事实在是有些艰苦卓绝。

目前而言,电视剧剧本,他已经写好了六部,电影剧本也已经写出了《笑傲江湖》三部曲,而小说,却只写了四部而已,其中还有一部算是尚未定稿。

这四部小说,是他从1995年的暑假就开始写的,最初没有电脑,甚至是写在稿纸上的,毫不客气的说,四年多以来,他最大、最为人所知和津津乐道的成就,是作为出色的创作者、制作人和乐队主唱,现在又加上了制片人和导演,但其实,让他耗费精力最多的,却是小说的创作。

而偏偏,对于千辛万苦写出来的这些小说,他心里却并不是太有底气。只能在一遍遍的精心修改之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再也改不动了、再也没办法做到更好了,才心中非常忐忑地把它们交付给出版商,让这些书,去接受市场、接受读者们的检验与批评。

而且,在接下来的或许五年、或许十年、也或许二十年中,小说创作,仍将是他所有工作中最最耗费精力,但他却肯定会咬牙做下去的一种。

只因为心中的那一份情节。

…………

化妆室里安静了好一阵子。

程素瓶自己估计着十分钟肯定多了,因为毛巾都已经越变越凉,她终于拿手揉了揉,简单一擦,把毛巾扯下来,扭头看向这边。

“哎,给我看时间的那个人呢?这都多少分钟了?”

李谦再次恍然回神,一抬手腕,“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又走神了。”

程素瓶笑笑,摇头,然后站起身,到洗手盆那里洗脸,同时道:“等我一会儿啊,待会儿一块儿吃个饭去,你请客!”

李谦笑笑,“好,我请客!”

然后,两人都不说话了,李谦就这么看着她洗脸、擦脸、抹护肤品,等打理完了,她也不化妆,如平常一般的素面朝天,拿起包,从大衣柜拿一件外套出来,套在T恤外头,走过来。

李谦站起身来,道:“这就完了?走吧?”

程素瓶不答,只是站定,片刻后突然伸手,在他额头上慢慢地抹过去。

松开手,她叹了口气,“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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