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670【以孝之名,禁止缠足】  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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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末开始的,并在清朝中期大范围传播。

赵瀚问道:“你觉得该以什么理由,禁止女子缠足?”

毛蕃说道:“有伤天和,&;

赵瀚摇头:“你没读过孝经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香君!“

“臣在,”李香君上前。

赵瀚说道:“拟诏缠足至毁伤身体的女子,一律视为不孝女,不可读书,不可做官,不可嫁官!其夫,不可获得专营许可执照,一经发现立即收回!“

赵瀚喜欢用魔法打败魔法,程朱理学他用得很顺手,儒家经典他也用得很顺手。

孝经都那么说了,缠足的当然是不孝女,即便父母允许也一样。

如今缠足还局限在有钱人家,一旦不准缠足女读书、做官、嫁官,基至不准嫁给有专营权的商人,你看那些混蛋父亲还敢不敢给女儿缠足!

而且,打上不孝女的标签,她们嫁人也很难嫁出去。

至于已经缠足导致伤残的女子,很抱款,只能栖性她们了,好在此时还为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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