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也多活几日……当日若不答应,我们的尸首也早就被那些饥民吃了!”
“是啊,多活几日。”有个老吏嘲讽道:“死了十几万人,饿死的,打死的,被吃掉的,骨头都扔得路边到处可见,白羊县成了炼狱,跟咱们脱不了干系,可咱们这些罪孽深重的,比他们这些无辜百姓多活了几天,这就是造化了,再过些天就算落得个凌迟处死……呵呵,比那些被活活啃成骨头的,也好得多了。”
众人不禁侧目,这个老吏在衙门几十年了,混这一口饭,换了好几任县令,都没换掉他。
这些年来,他向来都是恭恭敬敬,像条老狗,冲着谁都是摇尾巴,从来不敢顶撞谁。
但今日见大家都死到临头,他倒是有骨气了一回。
“老家伙,你要真有骨气,当天就该跟赵忠他们一样宁死不屈,被老魔翻手打成肉酱,可你还不是因为怕死,屈从了他,这滔天罪孽,大家都背在身上,你阴阳怪气算什么?”
“是啊,老夫也是个死有余辜的,早知道最后还是要死,还不如直接被老魔打死,还能留个清白,免得污了祖宗。”老吏眉眼低垂,这样说道。
“说到底来,我们落得如此田地,不还是周烈的女儿,将这事告发了?”刚才那主簿脸色铁青,说道:“早先要拿他顶罪,在牢里也给了他一口饭吃,事到如今还留着他干什么?”
“你说得是!”县令站起身来,森然道:“本官要亲手剐了他!”
“好啊,这些天来,咱们锅里有米,吃喝不愁,跟那些贱民大不一样,可到了今日,我倒也想尝尝人肉的味道。”主簿冷笑道:“没道理这些贱民能尝尝人肉,我们临死了还不知道这人肉是什么味道!这就去牢里,把周烈活剥了!我倒要看看,这铁骨铮铮,宁死不屈的汉子,煮一锅骨头肉汤,是什么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