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父?”
“舅父……”
傍晚,齐天随着二哥、三哥来到统领府,参加曹雄的家人晚宴。
一进门,三兄弟均愣住了。因为曹雄脱下了一贯的明式袍服,换上了海军军官制服,而且头发也剃了,俨然一个威武军官模样。
“呵呵……”曹雄摸了一把光光的脑袋,“虽说剃了头发,违了祖制礼法。但俺还是觉得,如此倒也爽利!”
“舅父,俺也觉得,这身衣服,要比以前的袍服爽利和精神!”齐大陆伸手摸了摸军装袖口,腰背又挺直了几分。
在汉洲,是不禁止民众蓄发的,但陆战队士兵必须剃发,以保持军容军貌。而乡兵和巡警,则可以保持明式长发,但不得影响军容军貌。
但实际情况,长长的发髻非常影响军帽的佩戴,要么将军帽顶得高高的,要么发髻垂在耳朵两侧,看着都非常别扭。
正当齐天和俞福坤商量着,是不是重新设计一种适合乡兵和巡警的军帽。却惊讶地发现,众多乡兵为了想与陆战队士兵保持一样的军姿,主动剪短了头发。甚至,还有部分乡兵索性学着陆战队士兵,直接剃了一个光头。
也许,是在群体的带动作用下,如今绝大多数乡兵和巡警,基本上都是剃短了头发,精神抖擞地穿着各自军(警)服,以示自己与普通民众的区别。
“待哪天,我去找找制衣坊,专门给大统领做一套大元帅服!”齐天觉得,作为汉洲的最高首领,有必要准备一套威武霸气的军服。嗯,就如同后世民国时期那些大都督,大元帅的制服。
“罢了!”曹雄笑着摆摆手,“我觉得这一身就挺好!跟咱们汉洲的军中儿郎穿一样军服,那就表示,俺是与他们一个槽里吃饭的生死兄弟,更是彼此的依靠!”
齐天明白,曹雄到现在还没从以前的军中身份转换过来,汉洲大统领的身份也并没有让他有高高在上的感觉。
甘春柳是曹雄的夫人,亦是第一批从大明采买回来的妇人。作为一个老实本分的乡下女子,因家中贫苦,被父母卖与人牙。自认此生或永坠贱役,苟且一世。
但谁能想到,先是转卖于海商,又漂洋过海,来了这荒僻大陆,最后嫁与曹雄。随着时间推移,甘春柳才慢慢知道,原来自己的丈夫是汉洲的最大的首领,汉洲数千民众皆在丈夫管辖之下。
再后来,经常听到丈夫提及汉洲要建国,要立制。那么,自己的丈夫有可能就是皇帝,而自己就是皇后娘娘。
为此,她大哭了许久。人的命运转换,是如此神奇。
这会,甘春柳看着厅中坐着说笑的齐家兄弟,内心极为复杂。论亲,他们应该是自己的外甥,论公,他们都是汉洲治下的官员军人。自己不仅是他们的舅母,还应该是他们的一国之母。
但是,那个最小的齐家少年,是自己丈夫立下的“太子”,汉洲的“储君”。因而,自己每次与齐天见面的时候,总觉得有些别扭。
唉,甘春柳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谁让自己没给丈夫生个孩子呢。如果有了孩子,这“太子”的位子,不一定是那个齐家少年的。
“老胡说,巴达维亚货栈没钱了。前几个月,海量的物资几乎把钱花得干干净净。”曹雄说道:“汉洲府库还有多少金银?过几日,提了给老胡带回去。”
齐天低头想了一会,然后说道:“还有很多!”
“很多?……有多少?”曹雄笑了,除了刚来汉洲的时候,劫的有西班牙五十万两银子,以及从渤泥搜刮来的珍宝。但两年多时间,买船,买人,买物资,估计至少花了大半。
虽然移民的船队往来大明和南洋,贸易商品许多,但随着人口增加,物资也是成倍的购买。唯一的大宗进账,也就是掳掠了亚齐城中以及意外得到了他们的金库。
这个“很多”,大概也多得有限吧。
“如果折算成银子的话,估计有两百多万两吧!”
“啥?”曹雄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咋有这么多?”
“舅父,还记得黑山城的金矿吗。”齐天笑着说道:“我们把金矿圈起来了。所以,我们有很多金子!”
“哦,俺都忘了黑山城还有金子的事。”曹雄也笑了,“那提些金银给老胡。他准备买些女子回来。”
“给胡统领大量的金银,太显眼了,而且还不划算!”
“嗯?”曹雄疑惑地看着齐天,“不给他金银,你给他什么?”
“给钱呀!”齐天说道:“我们汉洲铸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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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荷兰人的钱!”
黑山城一处完全独立并且封闭的大院内,胡文进从一口箱子里抓起一把钱币,惊讶地说道:“汉洲什么时候存了这么多的荷兰钱币?”
“胡统领再看看这个?”一个工匠恭敬地指着另外几口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