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远远看去仿佛和天边相连,一只四百的马队,正在大草原上一路疾驰。
林平之他们来到草原已经十天了,这段时间剿灭了两股小规模的马匪。
缴获了数百匹战马,路过一部落的时候,被这个部落的战士袭击,想要夺取战马。
被林平之带人反杀,顺势攻下了整个部落,作为自己的临时落脚点。
既然到了草原上,那就按照草原上的规矩,敢于反抗的一个不留。
整个部落有两千多人,现在只剩下女人和孩子,也有一千多人。
为了方便管理,每百人为一队,设置一个百夫长,管理这一百个人,共分了十三队。
把部落里大部分的牛羊,平均分给了她们,每人一份,队长两份。
自此林平之他们,就住在了部落里,更名为金鹰部落。
林平之没有对沿途的小部落动手,但是主动招惹自己的也决不会放过。
这次出击,是去剿灭附近的一股马匪,大约六百多人。
“阎君,前面五里就是这股马匪的老巢,我们要不要休息片刻。”
“不用了,他们已经来了,通知兄弟们准备战斗。”
林平之已经通过猎鹰,掌握了这股马匪的动向,对方已经集结人马,向这边赶来。
片刻两股人马便已靠近,林平之大喊一声,“兄弟们,杀过去。”
说完举起三尖两刃刀,一马当先冲了出去,两股人马瞬间撞在了一起。
林平之手起刀落,眼前的马匪头领,被连人带马劈成了两半。
惨叫声,马嘶声,此起彼伏,
林平之挥舞着三尖两刃刀,不停地向前冲杀,刀锋所过,如砍瓜切菜一般。
片刻功夫,就杀透了敌阵,冲出五百米后,一个迂回,再次杀向了敌阵。
此时敌人已损伤过半,锐气已失,接连几个冲杀,将他们全部剿灭。
打扫完战场,直接去了他们的老巢,一番搜刮,所有物资全部打包。
稍事休整,带齐战利品,打道回府。
回到部落,分发战利品,让大家好好休整几天,
林平之也回到了自己的帐篷,这座帐篷是前部落的首领留下的,
是位于部落中央最大的一座帐篷。
林平之接手后,让人清理干净,按照自己的风格重新规划布置,让它符合自己的眼光。
岳灵珊就住在林平之旁边的帐篷里,给她布置了一个温馨活泼型的环境,
符合她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居住。
又给她挑了六个丫鬟兼护卫,草原上的女孩子同样能骑马射箭,稍加训练即可。
林平之也给自己找了六个丫鬟,伺候自己的饮食起居。
让丫鬟服侍自己洗了个热水澡,换好衣服,倒了一杯梨花酿,一个人坐着那里想着心事。
来到草原后,基本都是马上冲杀,近身杀伐,战马的冲击力是非常大的,
直接撞上,身体弱的有可能被直接撞死,撞伤的更是司空见惯。
虽然队员们都已经金钟罩小成,而且披甲上阵,但是还是出现了伤亡。
虽然没死人,重伤的却出了几个,幸好有大还丹保住了他们的命,不然真就死人了。
以后的战斗会更多,自己就四百人,如果不补充会越来越少,直到被消灭。
自己是来抢钱的,不是来送死的,而且财富都掌握在,那些大部落和王族手里。
自己这点人手对付大部落,只能偷袭,正面战斗估计几场战役下来就没人了。
所以当务之急是补充人手,而这些草原人就是最好的战士。
小部落里面都是些牛羊马匹,这些林平之真没看在眼里,
如果收服这些小势力,那么就有兵源了。
林平之决定收复周围所有小部落,组建骑兵部队,让草原人对付草原人。
除此之外,还要培训一批护理人员,来治疗,照顾那些受伤人员。
“师弟,你在想什么呢?”岳灵珊领着侍女走了进来。
现在岳灵珊,穿了一身草原人的衣服,真的像一个活泼爽快的草原妹子。
“师姐,我在想接下来的事情,你在这里过得还习惯吗?”
“没什么不习惯的,在这里比在山上还舒服呢。”
“那就好,你也可以带她们出去玩,不过别跑太远了,记得穿着软甲。”
“放心吧,我一直穿着呢,师弟,我们要在这里待多久?”
林平之想了想说:“起码要半年吧,这个要看实际情况,怎么,想家了?”
岳灵珊点了点头说:“我们出来有半年多了,再待半年就一年了,有点想我娘了。”
“你第一次出来就待这么长时间,已经很不错了,要不我让人送你回去?”
岳灵珊摇了摇头说:“不要,我要在这陪着你,等你一起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