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骑着可能比不上他自己高的矮脚马,大胡子一边摇头晃脑,抚摸着自己浓密虬髯,感慨道,
“二狗子,你这人是真不错,就是娶了这么个婆娘,有些亏了。
按老子的意思,实在不行你就和这婆娘和离,等到时候我给你介绍个贴心人,保管你满意。”
旁边同样骑着瘦了吧唧马匹的扛刀汉子哈哈大笑起来,他和大胡子虽然也是刚认识不久,但投机的很,欣赏对方豪爽大气的作风,知道大胡子有收这穷小子当徒弟的想法,附和道,
“就是,你这小子长得人高马大,仪表堂堂,怎么也是个大好男人,这婆娘却又丑又肥,还是个哑巴,根本配不上你,早晚得分开,就听大胡子说的吧。”
大胡子没用真名,用的就是绰号,用他的话来说,行走江湖,绰号比名字重要的多,更具有辨识度,虽然这观点挺奇葩,可能有隐藏身份的用意在其中。
比如他真实身份是曾经犯过事,现在还被官府通缉的人,不用真名当然是为了安全着想。
孟昭搂着珠儿心里都快乐出花来了,不过脸上却是闷着没什么表情,既不愤怒,也不动心,只是略显冷淡道,
“不,珠珠是我的妻子,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抛弃她的。”
说着,还特意用一副深情的目光看向此时羞愤欲死的珠儿。
也不得不说孟昭的心理素质强硬,以珠儿现在顶着乔装并简单易容后的颜值,都能做出如此神色,其演技之精湛,职业水准之高,不下于焦恩俊对西门大妈的痴情表现。
珠儿满眼寒光,奶凶奶凶的,她只是被点了死穴,又不是真的哑巴,聋子,听不到旁边两个家伙对她的品评和嘲讽,心里边本来都要气炸了。
结果孟昭还玩角色扮演玩上了瘾,一副十分痴情的样子,差点没让她吐出来。
但她也不是没有报复的手段,也顾不得很可能惹恼孟昭这个大魔王,很是直接的伸手在孟昭的手背上狠狠的掐了下。
虽然看似用力,但本身她因为气脉被封,体力就大减,孟昭又是龙体之身,肌肤比之铁皮也差不了多少,毫无痛感,反而让孟昭倍感得意。
当然,他这么聪明,当然也早就看出大胡子的想法,知道之人有着一双慧眼,看出他体质特殊,资质,根骨都是绝世无匹,想要收他当弟子。
好笑同时,也觉得这大胡子潜力不错,所学横练武学,也是相当不俗,是个好苗子,可以收归手下听用,毕竟以后走出孟府,到江湖武林厮杀打拼,手下可用之人,怎么都不嫌多,此人就是一个极好的选择。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则是此人和他有缘,也合他的眼缘,可以栽培一下。
这年头,跑单帮,走江湖的,是苦差事,漂泊不定不说,危险性还高,谁也不知道哪天就会被占山为王的某个强人给咔嚓了,人家更不会顾忌你一个背后连个撑腰的都没有的小人物。
能得到权贵,或者豪强等大人物的赏识,那绝对是对自己十分有利的一件事。
几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商队此时已经来到一家官道边开设的小酒馆。
商队的主人宫掌柜是个酒鬼,每日无酒不欢,此时因为已经赶了很长时间一段路,他自己酒葫芦里装的好酒也都在路上喝的一干二净,不禁被酒馆内飘出的酒香给吸引住。
也不去算计小酒馆内的酒水是否劣质,起了馋虫,便下令整个队伍到酒馆吃些饭菜,修整一番,同时购置干粮,准备路上饥饿时食用。
当然,事实上,不过是这家伙自己想要痛痛快快的喝酒而已,不然早一天赶到郡城,便早一天将手里这次运输的货物出手,降低风险。
当然,有关这些,其他人是不会提出异议的,知道真相也好,不知道真相也罢,都会开开心心的去酒馆里坐一坐,休息一番。
赶车的,随身带着的宫家仆役,或是临时雇佣的护卫,都不过是给人打工的,老板都不着急,他们几个什么劲?
而且,这二十来个护卫,也大多是好酒好肉好色的汉子,巴不得能到这小酒馆里好好的喝一杯。
酒,是江湖文化十分鲜明的一个标签,有的人以滴酒不沾为目标,以示虔诚武道,有的人无酒不欢,将酒看做自己的第二条性命。
当然,酒也和浪子,豪侠等息息相关,无酒也无侠,可不是一句空话。
就像是孟昭才认识不久,有心要收他做土地的大胡子,那也是酒中豪客,虽然有些牛嚼牡丹的意思,但不可否认,正是这些人,才让那些卖酒的挣的盆满钵满。
当然,也只有这些护卫才喝得起酒,吃的起肉,那些赶车的,以及做些粗活的仆役,是没有这个资本的,拿钱太少,还要养家,不会有闲钱用在这上面。
护卫则不同,各个都是高薪聘请而来,按照孟昭的估算,一趟货物,起码要拿利润的两成来喂饱这些在江湖混迹厮杀的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