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九十四章拆分大唐皇家商行  登上皇位的我很慌啊!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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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这一年的时间所发生的事情,大唐说得是风平浪静。

经济,国库的税收进一步增加,天帝三年的国库收入超过了六百八十万贯,其中现金结余一百五十余万贯,比年增长了不少,主要是因为跑倭国的船队一次性就给市舶司缴纳了三十余万贯的税款,西北和东北的两个榷场也因为开放了盐铁贸易而增加了不少税款,这还是在市舶司和榷场的税收从大唐皇家商行手里过了一道手,有三分一的税款抵还了皇帝的借款的原因,否则国库的收入会超过七百万贯。

得益于红薯的丰收,国库结余的粮食一下子就突破了一百万担的大关,对于这次粮食的储备增加,朝廷下既忧且喜,喜的是朝廷终于有能力从商人手中收回粮食的定价权了,结合盐铁茶酒的专卖制度,朝廷借此拥有了调控民生物资价格的能力,可以让百姓以很低的成本保证基础的生活,可谓是大功一件。

但也是因为各地的粮仓里囤积了大量的红薯干、红薯淀粉和粉条之类的东西,朝廷也因为借了皇帝大量现金,不得不给大唐皇家商行各种特权来换取皇帝的支持,导致朝廷不得不依靠大唐皇家商行遍及大唐的营销网络进行商品的销售和采购,让大唐皇家商行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成为了一个巨无霸,经过皇家商行分销和采购国库的物资只是一个方面,而皇家商行又是大唐盐铁、布匹、瓷器、玻璃制品、农具、皮毛、茶叶和酒水等商品的最大生产商,相当于朝廷又拱手把到手的商品定价权拱手交给了皇帝。

这样一来,皇帝不仅掌握绝对的军事力量,还掌握了大唐的经济命脉,使得皇帝有了绝对的权利。

朝廷百官很清楚,皇帝平时只管大方向的事情,不会插手具体的执行过程,但谁又能保证皇帝不会哪天脑袋一抽做出些出格的事情来?

大唐皇家商行尽管是皇帝的产业,可说到底还是一家商业机构,一个商业机构长期行使一些朝廷应有的权利,最后会引发什么后果谁都不敢保证。

不得不说初唐时期的这些官员还是很有眼光的,又经过了幸存者的专业培训,眼界一下子就打开了,之前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认为反正这天下都是皇帝的,他愿意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呗,别人也管不到。

可现在回头看,皇帝的大唐皇家商行很可能成为大唐最大的不稳定因素,所以几个头铁的......以魏征为代表的的一波官员便捅破了这层窗户纸。

李元喆自然是清楚一个商业机构变成巨无霸之后的恐怖和隐患,他原本也打算将皇家商行的承担的部分官府职能给剥离出来,但是朝廷各部实在是不给力,尤其是在经济方面,在各部对国库的百万贯盈余沾沾自喜的时候他们就注定不会再经济方面有什么大的作为。

朝廷结余的钱粮足够给大唐全大唐两千多万人发两个月高工资的,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朝廷的收支不是结余的越多越好,特别是在大唐还处在国力爆发初期的时候,收支平衡才是最佳的状态,朝廷结余下来的钱粮应该投入到建设中去,用各种方式去增加就业、扩大生产、完善基础建设,让这些钱粮流动起来可比让它们躺在仓库里有用的多。

朝廷百官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李元喆也不指望他们能明白,所以决定让皇家商行继续不合理的运作一段时间的,直到新生代的官员能够适应时代的变化之后再它剥离属于行政机构的那部分职能。

尽管没有同意魏征等人立刻让皇家商行交出多余职能的要求,李元喆还是给了朝廷百官一个台阶下。

李元喆将大唐皇家商行拆分成了包括大唐商行、大唐第一道路建设集团、大唐皇家工业集团、大唐传媒、大唐外贸、未来城兵器集团、大唐农牧集团、大唐皇家物业、大唐交通集团、大唐钱庄、皇家连锁商行等在内的十一家互不统属的单位。

朝廷以人力、财力和信用担保作为投资得到大唐钱庄、大唐商行、大唐第一道路建设集团、大唐外贸、大唐传媒、大唐交通集团及大唐农牧等七个单位的一半股份,成为与皇帝同样地位的股东,可以享受分红的权利,但是朝廷不能干预七家单位的具体运作。

大唐皇家工业集团、未来城兵器集团、大唐皇家物业和皇家连锁商行四家依旧是李元喆的个人核心产业,尤其是大唐皇家工业集团和未来城兵器集团两家,更是他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根本,绝对不会允许别人染指。

朝中各部其实对大唐皇家商行的存在意义并不清楚,他们只是想收回部分的权力和眼馋其巨额的收益而已,李元喆也没有把国有资本的概念告诉他们,只是让他们先体验一下而已,方便大唐日后的再次改革。

有好处的事情没人会拒绝。

朝中的大佬高高兴兴的在厚达两米的各种合约挨个盖大印。

不过有了之前榷场、水泥路和市舶司的三个教训,大佬们也多了个心眼,在与七个单位签订合约的时候又与皇帝签订了一份备忘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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