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那个大唐将军看上了公主。”白天为鞠仙儿出头的男子,凑到他爹,也就是这个商队的首领身边,语气中带着恨意:“爹,你得想办法把她带走!”
“带个屁!”老首领抬手就是一个脑拍,压低嗓子骂道:“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局面!”说着话,他把声音压得更低:“这伙骑兵非同一般,你没看见他们杀马匪就像是切瓜砍菜一样?随便拎出一个,都有炼体境二重的实力!”
他偷偷指了一下李牧,道:“这位将军行走坐卧之间,气机环绕,这是雄魄镜高手才有的神异!他还这样年轻,这说明了什么?”
“什么?”男子瞪圆了双眼,紧张了起来。他相信他爹的判断,虽然他爹的实力不怎么样,但作为高昌埋在西域的‘暗子’,在丝绸之路上走了二十多年,一双眼睛可是毒辣的很。
“此人年不过二十,却有雄魄镜的实力。放眼天下也是绝无仅有,不可能无名。恰好,大唐就有这么一位。”
关于大唐的事情,男子没少听他爹说,闻言下巴都快掉在了地上,结结巴巴道:“爹,你是说他、他是……”
“八九不离十了!”老首领吐出一口浊气,其实在意识到李牧的身份后,他的心也快跳到嗓子眼了。
大唐出兵讨伐了檄文早已传到了西域,西域诸国有人振奋,有人观望,有人惶恐。但有一点是公认的,那就是高昌绝不是大唐的对手,现在唯一的变数就在于西突厥是否参战。
如果西突厥参战,以逸待劳,或许还有胜的可能。
高昌王鞠文泰每天派一批使臣,乞求西突厥的援助。人已经吓得病了,卧床爬不起来。百姓人心惶惶,已有逃散之状。
覆国在即,如果此时能抓住大唐太子作为筹码,无疑可得一线生机。
虽说这大唐太子是雄魄镜高手,他手下也个个虎狼,但如果高昌倾国之力,十倍围之,拿下他也不是没有可能。
西突厥的阿史那王子,如今在高昌做客。他也有雄魄镜的实力,更难得是个箭术高手。同境界下,出其不意,远程攻击自然有优势的多。这位西突厥王子此来,就是为了迎娶高昌国公主,想必求到他身上,他应该不会拒绝。
若是联姻成功,西突厥必将出兵,大唐骑兵就算再厉害,毕竟是长途跋涉,不会是高昌与西突厥联盟的对手。
脑海中过了一遍,老首领眼睛里迸发出狂热之色。他是鞠文泰培养的死士,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
见老首领沉默不语,男子终是沉不住气,问道:“爹,咱们怎么办?”
“收声!我自有安排!”
……
翌日,李牧兑现了承诺,解除了对商队众人的看守,没有索取任何东西,带着鞠仙儿和二百多匹马就离开了。
商队众人,有的继续东行,有的调头往西。这很正常,毕竟这是一个临时拼凑的商队,有的人目的地是长安,有的人则是到高昌为止。
老首领父子把货物便宜出售给了同行的伙伴,二人对外的说法是,老首领经此一事,被吓得不轻,不想再过这朝不保夕的生活了,打算和儿子回高昌,买几亩田过活。
没走几里地,老首领便咳嗽了起来,就这样,父子二人与大队脱离了。
确定周遭无人,老首领安排了起来。除了他们父子二人之外,还有八个人。高昌暗子,十个人一伙,平日扮做老首领的伙计。
“你们五个,擅长追踪之术,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跟我盯紧了这伙唐军,公主在他们手里,沿途做好标记,如果被察觉或者被抓,你们知道怎么做!”
五人重重点头,被抓就是死,这是身为死士的觉悟。
说完,他看向自己的儿子,拿出一封信塞到他手里。
“这是我伪造的一封遗书,如果你有机会接触公主,把这封信给她。”
“爹,这信——”
“不该你问的别问!”老首领瞪了一眼,对所有人道:“我这就返回高昌送信,各位,立大功的机会就在眼前,做完这一场,你们就再不是死士,也能娶妻生子,过安生日子!”
所有人的眼睛里都冒出了光,他们相信老首领的话。因为老首领当年,就是因为立了功才娶妻生子的。
十人分做两队散去,过了一会儿,沙丘‘鼓’起来一个包,一个脑袋钻了出来。
正是程处默!
大傻子小时候被他爹揍得太惨了,一位过路的异人看不过去,传了他一种地行术,实在挨不过去的时候,可以钻进土里躲避。保命术今天派上了用场,让他立了一个大功。
冷冷地瞅了眼两拨人离去的方向,强忍住追上去把他们全砍了换军功的念头。程处默哼了一声,又钻回了地下。在地下,他的速度更快。
……
李牧之所以会留下程处默,是因为早晨出发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在鞠仙儿的九个支线中,其中有一个,是与另一个天骄,草原之鹰阿史那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