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的战机稍纵即逝,正规军将领可能会等待更好的时机,而农民军将领很大程度会勇于一搏。
这跟张天琳正规军出身关系不大,在他的带兵生涯中,通常错过一个时机,就没有更好的时机了。
“大帅就在关外,我们的使命是拖住关内敌军,肃州营兵分两路,一部已入临水驿,这千五百骑也在向临水驿城移动,东边的甘州军想必在来的路上。”
张天琳在沙丘上扬鞭指向战场,对部下道:“倘一千五百骑难以取胜,待敌合兵,就是两千五百甚至更多敌军了,这就是最好的时机,先以倍兵打残此部。”
都是边军,张天琳心里也很难没有同情之心,但此时此刻,战场上这支敌人与他的部下都是代价。
只有尽快结束战争才是最大的仁慈,结束战争最快的方式,就是几场摧枯拉朽的大胜,摧毁官军抵抗之心,才能避免双方付出更大的代价。无错首发
所以他要的是恐惧,打疼肃州营一次,整个肃州防区的边军都会畏惧他们,接下来的战事就会容易许多。
冯大奎等千总抱拳领命,随令旗招展,肩扛火枪的马队呼啸而出。
赵之瑞的反应极快,麾下军官也都训练有素,尽管有马队突然出现在屁股后头令人惊愕,他们还是第一时间摆正心态,布置出马军遇袭的标准阵型。
全军由一千五百骑组成的三个纵队,又自内部分成九部,每个纵队都在把总的指挥下分成三批。
第一批是行军中少量披挂甲胃的精兵立刻上马环伺军阵之外,迎冲击而来的元帅府骑兵进行分散阻击。
第二批是行军中未着甲胃的骑兵,蒙了马眼驱赶战马环围阵外组成血肉掩体,持弓箭火枪准备对突破阻击的少量敌骑进行狙击,布置随军携带的涌珠小炮。
第三批是行军中仅着半甲的士兵,他们有些人只挂着披膊铁臂缚,有些人则仅着锁甲或内衬棉衣,被护在阵中,趁此时机披挂甲胃。
整支军队在这过程中镇定且有序,令赵之瑞非常满意。
他是在宣大防线打过仗的将领,一般来说蒙古军队遇上这种情况,看见他们阵型严整,就已经在考虑撤退了,必须寻找更好的进攻时机。
毕竟一支军队的强弱、状态和所处环境并不是持续不变的,善用兵法的人所谓击其不意,就是要以整击零。
但此时此刻指挥进攻他们的人是张天琳,元帅府骑兵并没有就此罢手的意思,留了一个千总部在张天琳附近保护主帅,余下两个千总部组成的马队卷起飞沙,在行进中依级别逐渐分散。
由两个千总分散成四个把总,由四个把总分散成二十个百总,最终分散成四十个管队率领。
的马队,呈大扇面、大宽度以排山倒海的势头扑向肃州营奔驰出阵的骑兵。
最先交兵的是战场中间的几个小队,因为双方都是骑兵,而且后面还有军阵,所以谁都没选择传统以骑制步的盘旋骑射,而是都采用了奋勇直前的赶杀战法。
他们都冲得不快,在突击和迎击的过程中先以火枪射击,再用弓箭驰射,然后挺起骑矛抽出马刀、提起链枷金瓜,奋力格斗。
赶杀,就是正面对冲压迫敌骑,遇着强敌,目的将其杀散杀退,遇着弱敌,就很容易打出个倒卷珠帘。
不过这种战法其实对两支大量装备铠甲的中装骑兵来说,杀伤非常有限。
元帅府马队的骑射能力很强,在马背上使用擎电铳的本事也不差,马背上用火枪也是明军骑兵祖传战法了,永乐年就这么玩儿,很熟练。
但是火枪骑兵最好的操作舞台是散开混战的贴脸对冲,赶杀时的轮次射击,再老练的骑兵也很难放得准,太远了,人们都只是大体上放一铳,就掏出弓箭射击了,因此杀伤效率很低。
至于弓箭,其实也就那样,都穿着制式布面铁甲,就算是破甲锥也不过伤个皮肉。
近战兵器更次,马刀属于听个响儿,链枷金瓜也很难一下把人从马背上抡下来,双方几乎破缝穿阵。
不过在张天琳和赵之瑞这两个指挥官眼里,他们都对这次赶杀部下的表现感到满意。
以战果来看,装备近千杆擎电铳的帅府骑兵占据优势,毙倒数十匹战马而以战线来看,则是肃州营兵占据优势,毕竟他们本阵有涌珠炮,几声炮响,元帅府骑兵就算突破阵线,还是要拨马往回跑。
两人的目的也不一样,张天琳的目的是让骑兵扇形冲锋包裹住肃州营兵的阵形,而赵之瑞则是为了给士兵穿戴铠甲创造时间,俩人又都赢了。
一次冲杀过去,张天琳部两千出头的骑兵已占领整个战场外围,间隔半里地,将肃州营兵环围在阵中,而赵之瑞的部下也都穿上了铠甲,对他来说最危险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老练参将的经验再度涌上心头,赵之瑞的头脑快速盘算起来,他的骑兵少于敌人,继续冲击很难取得较大战果。
而帅府骑兵似乎很怕火炮,他想当然的以为这是农民军的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