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
而在另一方面,大明有《宗藩条例》,藩府有藩府的规矩,他们捐资助饷自有程序,跟官员捐资助饷不是一回事。
藩王则不能把钱粮直接交给地方。
当藩国有助饷的意思,需要先报给当地主官,一般是巡抚,巡抚报给朝廷,皇上朱批一句:干得好!
然后皇上把旨下到户部,让他们准备好接收这笔钱粮。
巡抚收下这笔钱,差人运到京师、或者户部的本省分部。
这个程序叫优旨覆收,前俩字是皇帝的优待诏命,后俩字是命令户部收到钱回复。
这也是藩国助饷的常例。
当然,有时候没有优旨,就比如唐王去年一直在朝廷上因宗室换授吵架,表面上支持崇祯,但崇祯很不喜欢藩王对国家政策指手画脚。
所以去年唐王捐资助饷,崇祯就只给了表扬。
而直接拿钱粮出来,发给当地驻军作为军需,若是普通百姓、官绅,那大概率是没问题的,因为他们的父母官是知县,知县就能决定收钱粮、调配钱粮。
朝廷知道后不仅不会怪罪,还会赐下冠带荣身,给旌表立牌坊,以示表彰。
但藩府不能这样做,因为他们的父母官是皇上。
军队是国家的,不是朱家的;而国家是朱由检的,不是朱王爷的。
一样的事藩王来做,就不叫助饷了,叫悬金募死士。
你今天刘承宗来了就敢悬金募死士,明天刘承宗走了你该想干什么,崇祯都不敢想!
偏偏陈奇瑜的愿望,就是要让老秦王朱谊漶悬金募死士。
他不希望秦王把钱粮捐给官府,走程序。
因为陈奇瑜最清楚,钱到了官府,很难真正落在守城士兵手上。
这都不需要去考虑有没有钻进钱眼里的人,把别人捐来的钱贪墨掉。
单就说即便一切正常,陈奇瑜手上没钱没事,一旦有一笔钱,所有人都会盯上来——战争,在战争开始前就没有准备充足这一说。
城墙需要修缮,修缮完备了需要添置棚楼,棚楼有了又需要火炮,有了火炮还要有弹药,火炮够了还需要火枪火箭万人敌。
更别说还有各种小零碎物件儿,都需要钱。
没钱的时候,大家都能想法子,捐也行、要也行,甚至讹都行,硬生生动员百姓守城无偿出役都可以。
可一旦人们知道他手里有钱,不拿钱就说不过去了。
但偏偏这事是秦王根本不敢干的。
别说募死士了,他连给官兵提供餐食都不敢,只能让四子朱存极、五子朱存奇①来做。
能让俩小儿子给官军煮粥,就已经算老秦王明事理了。
毕竟秦王从小就没在外面生活过,生活方式、头脑思想都和正常人相差甚远。
老秦王心想你在这拿我逗闷子呢。
我们家世世代代,都为保住藩国绞尽脑汁,轮着我了,你让我自己去伸个尾巴,让别人揪?
我死就死了,就死在这,五个儿子跑出去一个,没犯错,皇上就得让他继承秦府藩王。
他告诉陈奇瑜:“白银三千两、米粮三千石,公文已由王府长吏写好,军门把它报给皇上,皇上朱批了优旨覆收,秦府立即转交钱粮,并将下一份白银三千两、米粮三千石的公文报给军门。”
陈奇瑜心说可去您妈的蛋吧!
这他妈西安府城被围得水泄不通,我倒是想跟皇上通信,那信也得送的出去啊!
能把信送出去,我自己就找皇上要了,还来找你?
亲王干这事它不一定是罪责,也不一定受惩罚。
事出有因。
但不论陈奇瑜怎么给秦王做工作,都没有,老头子都是油盐不进,一脸你爱咋咋地,反正我离投胎不远了,你说啥都没用。
其实老秦王把事情想得很清楚,胆小怕事可能是他做出决定的部分原因,但绝非全部原因。
而是现在的局面,他做什么,结局都差不多。
他这么大岁数,身体还不好,一堆病,肯定活不了多久,也不可能跑出去。
当个蛀虫守财奴,城没守住,钱粮都没了,五个儿子跑出去一个,就有人能继承秦藩亲王;五个儿子侥幸有一个没死还没跑出去,凭秦藩财富,献给刘承宗,没准也能保个命。
结果不算坏。
城守住了,钱粮也没了,五个儿子还在,藩国照样继承。
结果也不算坏。
开国库悬金募死士,城守住了,钱粮没了。
朝廷后面怪罪下来,功绩都是别人的,他们秦藩是有私交官员、私募死士的罪责,不被追究是运气好,一旦被追究,轻则把老头子扔进凤阳高墙,重则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