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
晚秋清晨的白雾还未散去,山阴城好像是裹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街上行人很少,都是些早点铺子,豆花的香味儿在淡淡飘着,远方山间,似乎能瞧见一缕红光,太阳仍未露脸。
晨起锻炼的人们,则大多在慢慢走着,不急不忙,偶尔也有几个小孩子已经在青石路上跑来跑去了。
王涣之坐在一间小摊子前头,迷迷糊糊,睁眼困难。
“快些吃,然后我们要去晨跑的。”王肃之坐在旁边,看上去精神头也不怎么好,但还是在努力地咀嚼着。
王涣之无奈地用筷子夹起来饼子,虽然香糯可口,但味同嚼蜡,瞧了一眼旁边的王徽之,王操之和王献之,都已经趴在桌子上了,于是开口:“老四啊,昨儿大家都去宴上,我也喝了不少,他们更是玩到半夜了,今儿就算了吧。”
王肃之摇摇头:“大哥和二哥安排的任务,就是要每天都起来晨跑,凡事贵在坚持,岂能随便停止?”
王涣之闭着眼吃饭,说道:“四弟啊,我很感激你一大早把兄弟们都喊起来,还给老六老七穿衣服,可事情总有个意外,咱们就不能休息一天?”
“绝对不行,”王肃之皱眉,“我本来这个时间应该是看书的,但是二哥叫我来督促你们晨跑,我已经用掉了不少时间,那就必须要把事情办好,不然岂不是纯粹白浪费时间了?”
“那你昨儿不也去了宴会?你就不困?”
“困啊,所以才更要坚持,二哥说过,要用强大的内心来战胜所有的懒惰。”
“那二哥呢?他怎么不来?”
“二哥在睡觉。”
“那你还信他的话?”
“信,这句话对我有用,所以我就信,不需要二哥也能照做。”
王涣之一口喝干了稀饭,叹了口气,“你可真是个好兄弟,二哥大概也没想到,这辈子最能忽悠到的人,居然是你。”
“这都不重要,只要我们能尽快去晨跑,我今天上午还有许多课业,没多少时间可以浪费了。”
“老四!”王涣之睁开眼,严肃了许多:“你有没有想过,做人不能这么自私,你为了读书就强行把大家拖出来,可老六老七,那都是孩子,是需要足够的睡眠的,这也是二哥说过的,你这样把他们拎出来,他们这一整天都会没精神的,到时候你可以去读书了,他们却只能浑浑噩噩地过一天。”
王肃之闻言一愣,之后也看看几个趴着的兄弟,王操之正把脑袋搁在桌面上,睡得香甜,嘴边的包子还剩下半个都没吃。
皱了皱眉,王肃之轻声说道:“三哥,你说的有道理,这样吧,让他们先回去休息,我们两去晨跑就好了。”
王涣之一瞪眼:“我可是你三哥!哪儿有弟弟指挥哥哥的道理?你从书里头哪儿读到过这样的道理?”
“长幼有序,这是道理不错,可我是奉命而来,大哥和二哥特意叮嘱,你是必须去晨跑的,然后回了家,你就去找二哥,他还给你安排了别的事情,除非爹娘有别的安排,否则大哥二哥的话,我们必须要听,好了,不要再废话了,你们几个把他们送回去,三哥,我们该出发了。”
两兄弟站了起来,天边的红日正好露脸出来,红彤彤的光芒照耀在王涣之的脸上,就好像是在催促他一样。
……
日头已经起来很久了,整个太阳都在天上挂着,王凝之披着一件外袍,正蹲在水池子旁边,苦哈哈地瞧着那个小船。
小船是很精致的,虽然体积不大,但是做的相当好,二层的船舱,甲板上还站着一个木头雕的小人儿,正在旗杆下眺望远方。
只不过,看着虽然很精致,但多少是有点儿问题的,就比如,它必须要靠王凝之手扶着,才不会歪倒。
而扶着它的王凝之,脸上的愤怒,就好像那天边的红日一样,正在冉冉升起。
而蹲在旁边,小心翼翼的王献之,和鼓着脸装可爱的王孟姜,则正在盯着一边拿着小刀刻木头的徐有福。
这件事情已经持续了好一阵子,看着二哥脸上的愤怒快要压抑不住,而徐有福那边的补救措施还尚未完成,王献之觉得,自己是时候站起来,转移一下二哥的注意力了。
“二哥,后天爹爹就要宴请各家,肯定是中午,那吃完饭以后,咱们是不是能去兰渚山那边玩一圈儿?你不是很快就要南下了吗?等你再回来的时候,兰渚山就没有花了,你最爱桃花,这时候山上的桃花,正是最美的时节啊。”
“对了对了,二嫂不是也挺喜欢看花的嘛,而且你们自从回家以后,都不怎么出门去和大家聚一聚,这次爹爹宴请,可不只是山阴城里的,整个会稽的,甚至还有更远的一些世家朋友都会过来,你正好跟大家聚一聚,对吧?”
王凝之回过头,瞧了一眼王献之,脸上皮笑肉不笑,回答:“是啊,是很久没跟大家聚了,也很久没去兰渚山玩玩了,就是不知道大哥愿不愿意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