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07:被你整明白了【二合一】  退下,让朕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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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池道:“哦,主公说的。”

康时:“……”

顾池说起先前沈棠跟他聊天的事情——顾池以为沈棠会让林风跟着褚曜一起安顿庶民,借机让林风多多历练,而沈棠却将林风拘在身边,尽量避免林风私下与庶民接触。

沈棠给出的理由则是——不是什么庶民都是人,有些只是披着一张人皮的野兽!这些“野兽”没有道德约束,理智薄弱。越是愚昧,行为也越倾向于野兽……

也是那一次谈话结束,顾池开始有意识去注意诸多庶民的心声,固然有淳朴的、善良的、热心肠的,但也有愚昧的、贪婪的、邪恶的、禽兽不如的……

这阵子丈量土地,跟这些庶民打交道,也着实让他见识到了何谓当面一套、背地里一套,表面上一套、肚子里一套。

弱者的外表不意味着无害。

贫穷的假象不意味着淳朴。

康时闻言,眉头舒展。

嗯,果真不愧是他看中的主公。

顾池:“……”

讲真——

他一直认为公西仇带给沈棠的威胁和杀伤力,还没有康时那个文士之道带来的大。自打康时来了,主公肉眼可见得开始倒霉。

碰上这些糟心的文心文士——

命不硬,扛不住。

顾池跳过这个话题,问道:“朱家村如此猖獗,可见附近村落情况也少不了,难道要挨家挨户地查?浮姑城辖内庶民说多不多,但说少也不少,消息一旦传出去,被略买的妇人多半会被藏匿起来,藏匿不了的……”

顾池吞下剩下的半句话。

藏匿不了的,多半就弄死了。

若这些女人会给家里带来灭顶之灾,最好的解决方式不是转手卖给略卖人、藏匿,便是弄死。反正孩子已经生完,女人活着和死了的区别不过是多几个孩子还是少几个。

很残忍,却是现实。

虞紫安静听着两位先生闲聊。

听到这话,一颗心猛地攥紧。

她完全没想到会如此。

这会……

打草惊蛇吗?

顾池又道:“擒贼先擒王,先抓略卖人,再从他们口中探听消息。不过,建议给略卖人施加极刑,而从略卖人手中买人的,暂缓处置。待那些妇人被搭救出来再施重刑。”

虞紫暗暗攥紧了衣料,康时并未忽略虞紫脸上一闪而逝的不甘心,淡声道:“确实是不能打草惊蛇,不过,凡事可以变通。谁说只有‘略卖’一条罪名可以治他们的罪?”

郑乔率领庚国攻陷辛国。

不思治理,留下了一堆烂摊子。

这些烂摊子就是可以钻的空子,以康时之能,可以在这些空子里尽情畅游!

其中之一便是两国律法冲突。

罪名细节不同、量刑标准不同。

例如在辛国婚嫁只要双方父母同意,摆了酒席,通知双方亲属便算夫妻关系,而在庚国必须要去官府登记。没登记在册,夫妻二人关系就不算数,以“通【奸】”论。

对于通【奸】,一个比一个狠。

男女或笞刑、或游街、或罚钱、或舂米、或丢去造桥修路修城墙……

庚国这规定也跟他们的田税制度有关,防止庚国庶民借此渠道少缴纳田税。

“若以庚国律法定他们通【奸】,否认二者夫妻干系……”康时唇角噙着森冷浅笑,慢悠悠地道,“……吾记得辛国也有一条,关于男子淫人的详细衡量……”

淫人,笞三十,劓刑。

然后还有一条细则,使女方有孕,罪重一重;诞女嗣,再笞刑三十,刖刑;诞男嗣,再笞刑五十,宫刑……孩子生得越多,量刑越重——其终点就是俱五刑了。

顾池嘴角微微一抽。

好家伙!

这漏洞算是给康时玩明白了。

简单来说就是用庚国的关系否定他们夫妻关系,定通【奸】罪;在此基础上用辛国律法判奸(和谐)淫,再根据生的孩子数量再判刑。一套下来谁遭得住啊?

至于说,他们可能也登记造册了?

这不可能的。

康时最近在搞户册登记。

有登记,他也能让对方没登记。

至于这么操作会不会出问题?

河尹能给使绊子的,早已经喝了孟婆汤等着投胎畜生道了,郑乔也是天高国主远,管不到。最后,也最重要的,消息传出去会不会引起庶民异动?会不会打草惊蛇?

多半是不可能的。

因为罪名都是符合律法的。

庶民只会害怕,然后急吼吼来重新登记,根本不会想到沈棠要整治略卖。康时还能借着这个机会,搜集详尽的户籍信息,也便于之后清查人口,或抓人、或救人。

Em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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