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协合医学院学生宿舍。
周之煜坐在书桌前,久久凝视着手中的相片。
这是一张多人合影,男男女女加一起,至少有十几个人,年龄都在十七八岁的样子。
笃笃!
屋外传来敲门声。
周之煜起身走了过去,伸手打开房门。
门外是闷闷不乐的大皮鞋,手里拎着一瓶花雕酒和一个印有“胡记熟食”字样的纸袋。
胡记熟食店就在宿舍附近,专门卖一些猪手鸡脚之类的卤味。
“睡了吗?没睡啊。那正好,陪我喝两杯。知道你们浙江人喝不惯老白干,我特意买了瓶花雕。”大皮鞋自说自话,迈步走了进来。
周之煜的一日三餐,基本都在协合医学院餐厅解决。
餐厅饭菜味道也算过得去,使用学校提供的补贴券,一顿饭用不了几个钱,既省钱又省时间。
大皮鞋拿起桌上的相片,随口问了一句:“这都谁啊?”
“哦,中学同学。”周之煜回答道。
一听说是周之煜的中学同学,大皮鞋来了兴趣,问道:“哪个是你?”
周之煜笑道:“后排中间最傻的那个。”
大皮鞋仔细看了一会:“你要是不说,我都没认出来,变化太大了……”
周之煜拿来两个茶碗,说道:“酒杯没有,我这儿只有这个,将就用吧。”
“这个是谁呀?”大皮鞋指着相片里站在周之煜身边的女生。
周之煜瞥了一眼,故作沉思状:“我想想啊,好像叫高什么来着……”
大皮鞋撇了撇嘴:“你俩拉着手呢,关系肯定不一般,怎么可能连名字都想不起来。”
“有拉手吗?”
“自己看!”
“……哪有拉手,我们俩挨的太近,不小心碰到了。”
“女朋友就女朋友嘛,有啥不好意思的,假正经!”
大皮鞋把相片扔还给周之煜。
相片里那个容貌俊秀的女生,小拇指极其隐蔽的勾着周之煜的手指,两人的脸上,却都是一本正经的样子。
“你这大半夜的不睡觉,喝的哪门子酒啊?”周之煜岔开了话题。
大皮鞋拿起酒瓶,拧开了瓶盖,说道:“心情不好……”
周之煜看了一眼手表:“别太晚啊,明天还上班呢。”
大皮鞋阴沉着脸,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一仰脖灌进了肚子。
周之煜皱了皱眉:“你这个喝法,我可陪不了你。要不、我把文渊喊来,他肯定没睡……”
“别提那个臭不要脸的!”
大皮鞋闷声说道。
听完了大皮鞋的控诉,周之煜这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一次偶然的机会,大皮鞋认识了一个名叫月华的年轻女子。
事实上,月华并非良家女子,而是一个老财主养的外宅。
老财主上了年纪,在男女之事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加上三妻四妾众多,根本也顾不上月华。
月华正当青春年少,自然是耐不住寂寞,认识了大皮鞋,郎有情妾有意,一来二去的两人就好上了。
昨天晚上,大皮鞋喝多了酒,月华送他回学生宿舍。
在宿舍楼下,遇到了同样喝过酒的孔文渊。
孔文渊之前也见过月华,知道她和大皮鞋是情人关系。
大皮鞋醉的一塌糊涂,孔文渊帮着月华把大皮鞋扶进房间。
安顿好了大皮鞋,正当月华准备离开时,孔文渊色欲熏心,竟然对这个好朋友的女人动手动脚。
这里毕竟是学生宿舍,眼见月华不从,孔文渊也不敢怎样,只好讪讪的离开。
月华受了委屈,把这件事告诉大皮鞋。
朋友妻不可欺,这是文明社会共同遵守的公序良俗。
虽然月华和大皮鞋只是情人关系,但是并不影响事情的实质。
孔文渊平时三句话不离女人,对每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性,都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周之煜看在眼里,也并没有往心里去。
男人聚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会谈论女人,就如同女人总是谈论男人一样,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在这种事上,古人早有定论:食色性也。
只不过,人毕竟不是禽兽。
孔文渊的行为,触及到了最基本的道德底线。
“平时称兄道弟,背地里就干这事儿?不仗义啊,太不仗义了……”
大皮鞋叹息着,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周之煜说道:“今天太晚了,回去休息吧。”
一整瓶花雕酒,周之煜基本没怎么喝,全都进了大皮鞋的肚子。
大皮鞋站起身,醉眼惺忪的看着周之煜,说道:“之煜,听哥哥一句劝,等你有了女朋友,千万防着点孔文渊……记住了吗?”
周之煜笑道:“好,我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