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女闾,即妓女。
后世遂以此为范,绵延不绝。
到了唐代,这个行业更是兴旺。上至宫廷,下至里巷,从达官贵宦的宅邸,一直到边地的军营内,都有各色伎人、妓女的身影。
教坊,本是绯优伎人安置之所,相当于最高级别的歌舞团。原本由太常寺管辖,后因皇帝李隆基喜好音乐,而挪进了宫内。这个固然不能统为妓女,但经过选拔出来而得到宠幸的,也大有人在。
宫妓,就多由教坊内的伎人转来。她们并非专指肉体交换的女子,而首先是色艺双绝的伎人,主要是指居于皇城、禁苑内的梨园、宜春院、宜春北院等处的女艺人。因为具备良好的演奏乐器、歌唱、舞蹈等技能,她们也称音声人。
然后就是官妓,身处专门做歌舞表演的“乐籍”。这些也都是色艺均备的女子,属于各地官府直接管辖。迎来送往,甚至“借调”到长安做大型演出。
再后就是家妓,这更是从乐籍这类人当中,精选出来后,买来归于某官宦之家。
最后是散妓。流浪艺人,或者干脆就是以出卖色相为主的女子。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这些女子,并非只是,甚至不是靠出卖色相为生。她们首先具备的,就是音乐歌舞,甚至诗词歌赋的技能本领。
因此,与这些人的“交往”,并非是拿几个缗钱,随便就可以寻“开心”的。而是需要大量的缗钱,以及一定的文化修养。
妓院青楼的热烈火爆,应以长安城内的著名“红灯区”,平康坊内的曲巷为最。
这些妓女(或称女伎)吹拉弹唱、轻歌曼舞、诗词绘画,大多精熟。与这些女子交往,有的更是需要笺书拜帖,才可得一见。
旖旎万端、莺啼燕语、曲调柔婉、歌声动人,丽人如林,香氛扑鼻。
那样的场所,段晏在蓝田故里、在长安平康坊内的曲巷,即便来到了凉州,也是能够时常见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