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九十四章:宪法(二)(求订阅!)  弗利兰王国崛起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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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弗利兰大公为世袭制,大公可以册立合法子嗣为储君,继承下一任王位。也可以废除当前继承人储君的身份,改立其他子嗣为储君。

接下来就是弗利兰权力第二人,首相。

弗利兰宪法规定,首相由内阁或大公提名,经过弗兰卡同意之后在上议院进行选举,任期四年。任期内如果被大公罢免会直接卸任,被下议院弹劾则交由内阁审查,经过大公同意之后罢免。

首相具有召开议会,提议官员的权力,不过首相的提议官员和大公的提议官员不同,首相提议官员之后需要内阁进行讨论,以及大公的批准。

而大公的提议官员只需要告知内阁我提拔了个官,你们知道知道就行了。

不过这种权力弗兰卡也肯定不会乱用,不然会导致内阁忠诚度降低和民心降低。

首相是政府的领导人,也是内阁的领导人。和其他国家的首相一样,弗利兰首相在上任之后拥有组建内阁的权力,也就是将一些部门换上自己的人。不过弗兰卡给这项权利加了限制,首先得经过大公同意才能组阁。

其次首相每个任期内只能非特殊情况只能更换三名内阁成员。随着弗利兰的发展,之后的部门肯定会越来越多,三个名额对于整个内阁来说并不多,因此弗兰卡也不担心以后会有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个机会来架空自己。

弗利兰的首相可以连任,但是最多只可以连任两届。

在连任两届之后,除非经过大公授权,否则不能再参加首相选举,只能担任部长等官职。甚至下任首相为了自己的权威,上任首相能不能当部长都不一定。

不过既然能够担任首相,肯定是获得了大公的信任。下台后只要不触怒大公,荣华富贵还是能够保证的。

随后就是弗利兰政府核心,内阁。

内阁由首相和政府各部门部长组成,目前一共有十二人。

内阁具有修改宪法、制定政策、决定国事、调动军队、宣战和征收税赋的权力。虽然看起来权力较重,但是内阁的一部分权力必须在内阁会议上得到大部分成员支持才可以,并且还要经过君主允许。

不过调动军队这项权利对于内阁来说没啥作用,因为在战争时期军队全权交给国防部指挥,除了弗兰卡之外,内阁其他人只有知情权,没有指挥权。

并且国防部是内阁最特殊的部门,首相也无权调换国防部的官员,只有大公才有权力罢免和调换。

和平时期特殊行动也是弗兰卡命令的,内阁基本不会由调动军队的机会。

不过内阁作为弗利兰政府的核心小圈,自然有着自己特殊的权力。

由大公或者首相召开的内阁会议就是可以决定国家大事的机构,特别是由大公召开的内阁会议,基本可以决定弗利兰的任何事情。

就像这次的修改宪法,就是内阁会议投票决定的。

随后就是组成弗利兰政府的各部门,各部门各自负责着自己权力内的事情,大事情由部长提交到内阁进行处理,如果事情比较重大,则召开内阁议会处理。

内阁负责给各部门派发任务和指标,各部门只要完成任务,就算是完成工作。

接下来就是弗利兰两个议院,上议院和下议院了。

上议院由内阁成员和各城市市长组成,是弗利兰核心机构,具有选举首相、提议官员、提议法律、审查官员的权力。

上议院议员没有任期,只要在官职任期内,就是上议院议员,丢掉官位则自动失去上议院议员身份。

也就是说只要是内阁官员或者各城市市长,就是上议院议员,失去官职就自动失去了上议院议员的身份。

上议院也算是一个市长晋升的渠道,如果在上议院表现良好,在市长任期结束后未必没有机会获得内阁或者上议院提名,得到进入内阁的机会。

城市市长毕竟只是地方官职,内阁才是所有政客最想要进入的权力最中心。

首相更是所有政客的梦想,不过想要当选首相不仅要获得内阁和上议院提名,还要获得大公也就是弗兰卡的支持和信任,只能说十分不容易。

对于弗兰卡来说,弗利兰首相这个位置不需要太高的能力,只需要两点特质就行了,首先对弗兰卡和王室忠诚,其次威望较高,能服众。

弗利兰毕竟地小民少,只要有点能力就能够管理好,如果是国土辽阔人口稠密的大国家就另当别论了。

与上议院不同,下议院的规模远大于上议院。

下议院是弗利兰民众行使自己权力的一个机构,因此下议院具有监督官员,弹劾官员,提议民法和提议利民政策的权力。

下议院可以根据国情,向内阁申请一些利民政策,更好的便利弗利兰国民。

同时下议院可以监督和弹劾官员,如果地方城市的下议院议员有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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