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了一番佳话。
在宋朝,入青楼并不是嫖妓,而是相当于欣赏精彩纷呈的歌舞演出而已,所以就是文人豪客的一种附庸风雅的社交活动而已。
元宵佳节,诸酒店的妓女更是“群坐喧哗,勾引风流子弟买笑追欢”。一般来说,这些妓女都是“卖艺不卖身”,只陪酒不陪睡的,跟今人理解的“娼妓”并不一样。
宋代京师“妓中最胜者”,都“能文词,善谈吐,亦平衡人物,应对有度”,是很知性的女性;次一点的妓女,也是“丝竹管弦,艳歌妙舞,咸精其能”,是才艺型的女性。
一般的妓女通常则是修习音乐或是舞蹈,在各种权贵,富豪家的宴会之中表演,或是在城中各个地方进行表演,用优美的丝竹之声,曼妙的舞姿,展示自我,吸引客人。对于那些希望与她们一度春宵的膏粱子弟,她们则会在散后,去往其家,共度春宵。
品质最差的妓女才是直接出卖色相,这些妓女并不在青楼,一般都是在“庵酒店”。
“庵酒店”有个醒目的标志:门口挂红栀子灯,不论晴雨,都用竹笠盖着。暗示里面“有娼妓在内,可以就欢,而于酒阁内暗藏卧床也”。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蒙雨亦奇。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这首苏轼大名鼎鼎的大作,其实就是用来赞美随船的青楼女子的。
在宋朝,妓子不会一出门受到的就是人们的唾弃,她们生活的很好,她们被尊重,她们有自尊,她们还会被追捧夸耀,她们生活的很自由。
之所以能生活的这么自由,那就是因为大宋文化的包容和开放,给了这些命运悲舛的女子另一种别样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