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百七十二章:雕虫小技休要卖弄  开局:一个民国位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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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雷来!”

轰隆隆!!

天空猛地降下雷霆,追着九尾妖王就是一顿劈。

九尾妖王不敢硬抗。

她的法器宝伞都被劈碎了,想来这雷霆打在身上,就算杀不死她也得让她元气大伤。

噗通!!

眼见张恒气势强盛,法宝犀利,九尾妖狐心生退意。

摇身一变,变成一只黑色狐狸,一头扎进了湖水里。

轰!!

雷霆紧随其后,打在了狐狸入水的位置上。

片刻之后,几缕狐狸毛浮上水面,却是没看到黑狐的半分影子。

“该死,跑哪去了?”

张恒在湖面上寻觅了很久,也没有找到九尾妖王的下落。

寻思一下。

这厮不会是借着湖水遁走了吧。

不应该啊。

作为反派,哪有不撂下几句狠话再走的,她连狠话都没说。

“算你跑得快!”

张恒晃了晃腰间的葫芦。

骚狐狸,估计内丹也骚得很,这就跟被门夹过的核桃一样,吃了是不能补脑的。

“飞天!”

张恒一个闪身,瞬间化为黑影掠空而去。

几息之后,回到自家院落。

刚落脚,便听到一阵鼾声。

“睡得还真香!”

透过窗户,看了眼呼呼大睡的崔鸿建。

张恒想了想。

返回房间,取出一只风铃挂在树上,这才心满意足的回去睡觉。

半个月后。

“听说没有,以前咱们这边有个迎亲嫁娶,都要担心九尾妖王前来抢亲,最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营门的柳姑娘多漂亮啊,她出家,九尾妖王居然没来。”

“是啊,以前隔三差五就能听到九尾妖王抢亲的传闻,最近都没听说啊。”

“莫非九尾妖王搬走了,或者被高人消灭了?”

听着周围人的议论。

张恒吃着包子,毫不在意。

九尾妖王虽然从他手上跑了,但是也被天雷所伤。

雷,是妖物与鬼物的克星,这一伤,短时间内它恐怕是难以出来作祟了。

“大胡子来了,大胡子来了!”

张恒正想着。

突然看到街上一片混乱,行人商贩避之不及的躲避着什么。

“大胡子?”

张恒向远处看去。

入眼,街道另一头上,正有一名留着络腮胡子,背着剑匣与大弓,风尘仆仆的侠客走来。

“客官快别看了,这大胡子整日里疯疯癫癫,不是抓鬼杀妖,就是追杀江洋大盗,身上煞气极重,普通人跟他说句话都会倒霉三天。”

店小二上前劝告张恒。

“倒霉三天?”

张恒笑道:“我看你们是太怕他了,人云亦云,总把身边发生的一些不好的事情加在他身上,其实他身上的煞气凝而不散,对你们是造不成影响的。”

“小二,上一笼包子,一盘牛肉,再来一壶酒。”

正说着。

大胡子走进客栈,目光在人群中一扫而过。

当看到张恒时,大胡子没什么反应,但是看到桌上的太平剑时,双目绽放出精光,随后猛地闭眼,情不自禁的后退了半步:“好厉害的宝剑,好锋利的剑气!”

张恒看向大胡子的双眼。

大胡子的眼睛泛着亮光,若不是怀有灵眼的话,就是到了法眼常开的地步。

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张恒在茅山志上看到过,一些专职于斗战的茅山先辈,就有长年累月开着法眼的能力。

这一点,张恒目前还做不到。

因为法眼用的久了,会眼睛干涩,流泪,一般都是用到的时候再开,不用了就闭上。

所以从这双眼睛张恒就知道,大胡子是一位犹如战场老兵一样,精神时刻紧绷,随时可以投入战斗的凶人。

“年轻人,你的剑叫什么?”

大胡子直奔张恒而来。

“太平!”

张恒看了眼太平剑,随后又看向大胡子背上的剑匣:“大侠,你的剑呢?”

“轩辕!”

大胡子坐在张恒对面,又忍不住看了眼张恒的剑:“太平,太平,真是好名字啊!可惜,人心不平,世上又哪来的太平?”

“人心不平,一剑斩之。”

“世道不平,一剑破之。”

张恒抚摸着太平剑:“这是一把代表着希望的剑,当然,大侠你的剑也很好,轩辕,不知道和我想象的那把轩辕剑一不一样?”

大胡子摇头:“我这把是仿品,上古先贤仿轩辕剑而成,为人道杀伐之器,非人皇之剑。”

“您太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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