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那族侄公达,某也知之甚少。某与他虽为叔侄,但实际上公达比某还大九岁,因此不算相知。”
“不过公达去年被大将军征辟,现任黄门侍郎,子初兄若有结交之意,等入雒之后,某代为引见就是。”
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林朝马上扭过头来,冲荀谌说道:“友若此言当真?”
“自然是算数的。”
荀谌忽然感觉有些古怪,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直到很多年后,荀谌才明白,自己这是引狼入室,亲手把兄长和侄儿送进了刘备的贼窝。
从中山到洛阳,一共一千多里的路程,再加上林朝也不急着赶路,所以一个月后,才堪堪进了司隶地界。
一路上,林朝与荀谌相处的也甚是和谐,二人整日谈笑风生,过得好不快活。
当然,林朝是这么认为的,至于荀谌作何感想,这在林朝眼中并不重要。
时间来到了二月下旬的时候,林朝等人行进在汲县旁的官道上。此时早已进入了司隶地界,再有二百余里,就能到帝国的都城,雒阳!
越是靠近帝国中央,林朝越是能感受到繁华的气息,正一点点向自己走来。
官道周围,也不再是荒凉一片,而是大片的田地,地中有三三两两的农夫在辛勤耕作,一副人间烟火的气息。
这一日,一行人过了汲县,林朝透过车窗,望见官道旁有一条河。河水清澈,在春日阳光的照耀下,泛起的微波甚是耀眼。
“停车。”
林朝用手拨开车窗喊了一句,典韦赶了过来,询问道:“监军,可是要停下来歇息片刻。”
“不错,让兄弟们也歇会吧。”林朝点了点头道,“现在已经不是在中山了,以后不许再唤某监军,省得旁人误会。”
“某明白了,先生。”
典韦抱拳道,然后下令全体停止行进,就地休息。
“友若,春光正好,可愿同行?”
林朝下了马车,呼吸着周围的新鲜空气,开口笑道。
“固所愿,不敢请耳。”
荀谌笑道,也跟着下了车。
农历二月末的天气,虽然还是有些凉意,但此时正值日中,春日的暖阳洒在大地上,为万物带来生机同时,也让林朝身上暖洋洋的。
在马车里呆了太长的时间,二人脚踏实地的那一刻,都感受到了满足。遂沿河边行了一阵,这才停下来,眺望远处的河水。
目光的尽头,河水与天空连成一片,让人心情开朗起来。
“友若,请。”
二人找了一块还算干净的地方,对面而坐。
难得这么好的春光,难得林朝的心情又很不错,所以他打算跟荀谌来一次深谈,最后试试能不能在进雒阳之前,将他争取到刘备麾下。
若还是不能,那就只能玩点手段了。
无论如何,这等大才都决不能放过。
“子初兄,有何指教?”
荀谌见林朝心情不错,也玩笑了一句。
“友若居然未卜先知,知道某有要事相商。”
林朝却很诧异道。
“这……”
这下轮到荀谌挠头了,他见林朝摆出如此正式的姿态,便开了句玩笑,谁知道林朝真的有话要说。
“怎么,友若莫非不愿与某交心?”
闻言,荀谌赶紧摇头。
林朝在他的眼中,可谓是世之大才,与这等人交流,自然获益匪浅。
但……谁知道他林子初哪句话真,哪句话假?
简而言之,荀谌钦佩林朝的才学,却不敢相信林朝的人品。
林朝这次却没有绕弯子,而是挑明了自己的意图,直入主题道:“友若,某有一言相询,还望友若之言相告。”
“子初请讲。”
“友若对这天下大势,如何看待?”
“子初,某乃微末之士,安能识这天下大势,子初还是莫要为难某了。”
荀谌是何等聪明的人,林朝一开口,荀谌就猜到了他的目的,并且顺势推脱。
这句话已是暗中拒绝,但林朝丝毫不气馁,继续开口道:“既然友若不肯说,那某就来说说自己的看法。”
“某料定,三五年内,大汉天下定然分崩离析,届时群雄割据,正如秦末时一般。”
此言不可谓不惊人,甚至有些大逆不道。
“不可能,我大汉已传世四百载,断不可能三五年内分崩离析!子初,你太过危言耸听了!”
荀谌站起来身来,指着林朝大声说道。
也不怪他荀谌有如此想法,此时方才中平五年,天下人都是跟荀谌一样的想法,认为前些年的动乱不过是纤芥之疾,只要修生养息几年,大汉还是那个威震四夷的强汉!
只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