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负责洗菜、切菜、准备配料、添加柴火干的是帮厨的活徐熙和樊獒则在胡秋荻的指挥下,在大堂负责接待客人、传送菜肴、清理饭桌干的是伙计的活。
其实,金矢饭铺的生意并不像昨天看到的那样冷淡,来吃饭的客人并不少,只是他们是陆陆续续的来,因此工作量虽然不大,但始终没有停歇。而且客人中一半多是本镇居民,跟店家非常熟悉,看到饭铺里多了伙计,还好奇的询问。
胡秋荻很快发现徐熙做事认真、头脑清楚,送菜、收钱从不出错,就是没有笑脸,不爱说话樊獒虽然长得黑壮,嘴皮子却很油滑,“叔叔、伯伯、婶婶”的叫个不停,脸上还始终挂着笑容,让不少客人在离开饭铺时还对胡秋荻夸说:她家找了个好伙计!
两个徒弟在大堂干得顺手,薛畅却在厨房里叫苦连天,他虽然不是一个懒人,平时在宿舍也经常自己做饭、洗衣、收拾屋子,但绝没有像现在这样,一直在干活,虽然因为他还在养伤,耿珀给他的活并不算太多,但仍然让他感到吃力。
而且一旦薛畅干得慢了,耿珀的嘲讽就随之而来,当然他也会不甘示弱的回击,因此厨房里的炒菜声和吵嘴声始终没有断过。
不过到了吃饭的点,耿珀却没有吝啬的让他们吃剩饭剩菜,而是亲自掌勺,而是亲自掌勺做菜。
薛畅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吃上了热气腾腾的、完整的饭菜,而徐熙和樊獒更是把耿珀所做的菜肴吃个干净,最后连菜盘子都舔得干净。
到了黄昏、要开始做晚饭的时候,耿珀从水池里捞起一条草鱼,这一次他没有让薛畅帮厨,而是亲自动手,从头到尾的按照薛畅昨天做鱼的程序,做了一盆水煮鱼,当然以他的厨艺和刀工,整个做菜过程流畅快捷得多。
等他将鱼片盛好之后,还颇为自得地对薛畅说道:“来,尝一尝。”
薛畅吃了一片鱼之后,如他所愿的夸奖道:“好吃!比我做的要好吃多了!”
耿珀得意的笑道:“那是肯定的,你的厨艺呀,还得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