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很紧张,这天又热,于是就上火了。
上火的感觉难受啊!
牙龈肿痛,咽喉疼痛拉屎都是硬邦邦的,用点力就能拉破屁股
可刚才一通痛骂后,他发现火气竟然有消散的趋势。
这真是个好办法啊!
“都滚起来。”
他骂骂咧咧的转身,看到远处烟尘滚滚,不禁大乐,“这是来了多少人?”
牛车马车手推车,各种车都来了,那些百姓都自发的在运输东西。
还有挑着担子的,担子前后两个坛子,颤颤巍巍的很有韵律。
“军主,咱们来了。”
百姓们看到自家军队完好,就欢呼了起来。
“胜利了!”
“交趾人哪里打得过咱们,这不都被杀了,咱们的人好好的呢。”
“回头大宋打过去,直接打到那个什么城对了,升龙城,活捉了李日尊,让他进宫伺候官家去。”
“官家怕是看不上他呢。”
“对,要不就那个什么李常杰去。”
“”
各种坛子都被堆积在一起,所有人都隐隐约约的想到了一个念头。
宋士尧指着山林说道:“交趾人来了,被咱们打败了之后就藏在这座山林里,怎么办?”
“军主您,您是想火攻?”
“没错!”
宋士尧狞笑道:“天干物燥,多好的天气啊!兄弟们。”
“军主!”
宋士尧指着那些油料说道:“把这些油倒在山林边,等号令点火。”
“是。”
军士们开始搬运坛子,有百姓喊道:“某放火有经验,某去,某去。”
“去吧去吧。”宋士尧看着这一幕觉得很暖心。
“某也去,赶着大车去!”
“还有某,咱们一起杀敌。”
百姓踊跃参与了这次行动,和军士们一起出发。
“军主,百姓很亲热呢!”
“是啊!没把咱们当做是贼配军。”
宋士尧觉得很窝心,那种暖暖的感觉让他很舒服。
“所以某才要全灭了那些交趾人,让百姓安心。”
“百姓对咱们真心,咱们就要真心对他们。他们出力,咱们出命,好歹死后还能得声好。”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宋士尧唏嘘道:“以前那些百姓大多看不起咱们,觉着咱们就是混饭吃的。可现在呢?现在百姓看着咱们都拱手叫好汉子。好汉子啊!多少年没人这么叫咱们了。”
他是真的感慨万千,眼睛都红了。
作为武人,他们长期被歧视。谁甘心?
可你不甘心又能怎地?
憋屈久了,这人都没精神,怎么杀敌?
“百姓是怎么变的?”宋士尧想了想,“好像是从第一次击败土人和交趾精锐开始,百姓看到咱们就会笑,多了些敬重。是了,咱们吃粮当兵,吃的是百姓种出来的粮食,可要尽职啊!”
“咱们的职责是什么?杀敌报国,保护百姓不受外敌欺凌,如此谁会说咱们是贼配军?”宋士尧激动的道:“就算是有人说,百姓也会为了咱们去驳斥,去呵斥那些人。”
这便是民心。
大宋军队从多年前就失去了民心,而原因很简单,屡战屡败。
当兵打仗,这是本职,可你们这算是渎职还是什么?
现在却不同了,交趾被大宋几次打击之后变老实了,否则此次来袭的绝对会有李日尊的麾下精锐。
百姓安心了,有了安全感,第一件事就是支持武人。
所以他们才会自发运送油料出城,感动了一军上下。
有了百姓的帮助,淋油的事儿很快就完成了。
“准备。”
宋士尧的眼中全是兴奋,然后挥手。
“吹号!”
“呜呜呜”
牛角号长鸣,各处都在点火。
“这一下是什么?瓮中捉鳖,哈哈哈哈!”
宋士尧不知道在原先的历史上,自己就在交趾入侵一战中阵亡了,而现在他却意气风发的指挥着麾下在放火。
火头猛地窜起来,接着借助着那股子热浪席卷了进去。
山林里,正在歇息的黎勇突然起身,面色大变的吸吸鼻子。
“什么味?”
“起火了。”有人爬上大树,然后高喊着。
“跑,从后面跑!”
黎勇带着人就往后面跑。
“后面先前发现了宋军。”
“这时候咱们是要回家,谁都挡不住。”
这是哀兵,宋军若是聪明就该避开一条路。
可才跑出一段距离,前方的人止步喊道:“这边也有火,好大的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