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北纬
雅库兹克。
这是维度比华夏所有城市还高的地区。
即使在炎热的夏季六月,也能看见远处山丘白雪,不过更多的是泥泞的沼泽。
这里别是说公路了,土路都没有一条。
一望无际的寒带针叶林,湿漉漉的厚重黑泽土,鹿和熊穿梭其间
嘭!
一声枪响惊起无数飞鸟。
林间突突的一阵响动,一辆四轮摩托靠了过去。
高扬摘下了风镜,看着倒地的公鹿,正躺在血泊里面,一枪打中脊椎,让它瘫倒在地
不过看它喘气的模样,应该还有一阵好活。
林间打猎不像是城市狙击,暂且不说林间的风向不定,就说遮挡的树叶枝杈,就让一个好狙击手,进入树林后痛苦不堪,这样一枪从三百米外,打断了猎物的脊椎,已经是难得的好枪法了
摩托车后面还跟着一辆越野车,车上的俄罗斯人比划着大拇指
掏出随身的一把捕鲸叉,丢给身后面嫩的年轻人说:“结束它的痛苦。”
年轻人握住这把夸张的凶器,看着倒地的这头棕色公鹿,它的鹿角好似林间的古树,身材足有两百公斤,皮毛被污水弄脏了,却仍旧不掩华贵。
蹲下来,雄鹿挣扎了一下,却连腿都抬不动,反而让伤口失血更快
“真是漂亮啊!”
年轻人蹲下举起捕鲸叉。
“你们家小崽子不错。”
高扬端起银酒壶喝了一口。
“哈哈,那是自然。”
壮汉看着他的酒壶舔了舔嘴,有些期盼地说:“他可是从小和熊一起长大”
说起这个,高扬脸色一垮。
这家伙家里确实养了一只熊,那只熊比高扬还要重了三倍!
尖锐的爪子比匕首还长,轻松就能撕开薄铁皮,一掌就能打断他的骨头
平时,就连高扬也不敢靠近,只有壮汉一家人能接近这头猛兽。
“你把你的酒给我尝尝,我带你去摸一下维尼。”
壮汉舔了舔嘴唇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高扬看了一眼酒壶,还是摇了摇头说道:“算了,我无福消受了”
“哦,天啊,你居然会怕熊?”
大汉呲着白牙乐呵呵的嘲笑道。
“不怕熊才奇怪吧?”
高扬看了一眼军用手表说。
“我们快回去吧,说不定人到了”
“好。”
男孩已经隔断了鹿的颈动脉。
在华夏,鹿血是一种商品,可是在这里却用不上,因为很难运输出去
咕噜咕噜。
看着鹿脖子里已经不再流淌殷红的鲜血后,流淌出来的是一种暗红色的鲜血后。
高扬就知道差不多了。
上前与俄罗斯大汉两个人,抬起这头鹿丢进车后面。
然后高扬在面前开着四轮摩托,灵活地穿梭在林间的空隙中,大汉的越野车则跟在后面。
不一会儿。
山林消失不见,身后一片山峦。
两人找到了一条土路,顺着土路开了一段后,上了一条简陋石子路
又开了一段距离,也到了目的地了。
这是一处坐落在林间的伐木场,这片山谷的位置比较开阔,两片山坡地角度并不陡,只留下了一根根被砍掉的树桩,还有一行行补种好的林木
山谷中有一处溪流,这片溪流不算宽阔,却足够木料漂浮,进入下游的河道里,然后公司的人在下游中枢打包,把这些木头扎成大大的木牌,由轮渡托着前往附近城市,然后粗加工后进入火车。
之后,这些木材会通过关口,进入南方的某座城市,继而变成家具或者地板什么的
山谷里都是木屋和帐篷。
嗯,并不是为了原始粗犷,只要是木屋比较便宜,这里到处最不缺的就是木头,随便加工一下,再敲几根钉子,就是一个小屋了。
“头!”
看见四轮摩托后。
一个黄种人面孔的年轻人靠了上来。
“哟,野鹿?还没吃够!”
“招待新来的客人!”
“也是,外来的都当宝,咱们都要吃吐了。”年轻人做了一个卡脖子的姿势说:“我准备过上半年时间,申请调到非洲看油井”
“好日子不想过了?”
高扬伸出车窗外说道。
“这里太无聊了,偷猎和盗伐的,一冲就散了”
“那你想挨炸弹?”
高扬瞪了他一眼说。
“去苏丹看牧场。”
“头”
年轻人还要再说。
就被高扬一巴掌糊在头上,骂道:“听我的!”
两人说话间。
突突突!
一阵发动机的响声,自溪水下游传过来。
宽阔的水面不仅声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