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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家伙就是这样的,我和他太熟了。”
布隆伯格表情古怪。
彭博社的创始人,第一次在亚伯身上,看到他略微有些搞笑的一幕。
布隆伯格只得回以微笑。
接着亚伯开口了。
“....我刚来纽约时,第一顿饭就是在这里吃的。”
“...那时候我还是个穷人,身上只有七十美元。”
“....”
“....等稍微有那么一点钱以后。我每个星期还是会来这里吃一两次。”
“既是为了品尝美食,也是为了告诉我自己....”
这时候,老查理端着一大盘鸡肉披萨过来了。
一边把鸡肉披萨放在桌上,打断了亚伯说话声的老查理,一边对布隆伯格说:
“客人,你别听他吹牛了。我们的这位史密斯先生,他对每个他带过来这里的客人,都会说这番话。”
“一开始的时候,他说他带过来的是七万美元。”
“后来变成了一万美元,再后来变成了七千美,后面是七百美元。再后面....好家伙,已经只剩下七十美元了!”
“比被尼..比被人抢劫还要快!”
注意到餐厅里,保镖团中有黑人成员存在。
老查理改了一下口。
老查理还要说,亚伯已经站起来,推着他走。
“滚滚,回你的厨房里去,披萨已经到了,这里已经不需要你了。”
“哼”老头子这才假装不满,乐呵呵的离开了。
“哈”
亚伯笑着坐下来,“老查理一直都这个样子,爱拆别人的台。”
“我觉得蛮有趣的。”布隆伯格忽然微笑着说:
“在我拥有第一个一百万的时候。我还有一些真心的朋友。”
“等到我拥有第一个亿的时候。我已经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了。”
“而你,史密斯先生。你非常幸运。你拥有了惊人的财富,但在这家披萨店里,显然你还有一个朋友。”
亚伯怔了怔。
他忽然觉得,布隆伯格说的有点道理。
自己好像真的正是因为,老查理对自己从来不加以颜色。
和其他那些在自己的金钱与权势面前,轻易屈服的人不同。
包括自己的女人们。
这才让自己,特别喜欢在老查理面前吹牛。
特别喜欢吃老家伙做的鸡肉披萨。
否则的话,他什么样的美味没吃过呢?
又怎么可能,会对一道美国人最常见的快餐念念不忘。
“好吧。”
亚伯微笑:
“你说的有道理。没错,对我们这种人来说,朋友就是最贵的奢侈品了。”
布隆伯格微笑以对。
“好啦。”亚伯语气轻松起来。
“现在让我们两个资本家,谈一谈怎么把纽约最值钱的土地,给弄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