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4章 工商局和商社(第一更)  我在大明当暴君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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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商社,就可以参见到水泥路的修建中,交通局会给商社做工钱的统一结算。

招标是有门槛的,下面必须有正常劳动力男子至少100人。

这事一出来后,立刻登基到大明日报上,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为什么会引起极大轰动?

上面已经说了,古代是施行徭役的,老百姓有义务做免费劳动力。

但现在这个在工商局注册后参见招标成功的,却不是免费劳动力,而是有工钱可以拿的。

这对于大明普通老百姓来说,是一种全新的认知冲击。

古代游手好闲的人其实挺多的,尤其是北京,一百多万人口的大都城,产业链都很单一,许多人都没有工作。

史料中也不少关于北京城到处是乞丐的记载,别不信,明末的民生本身已经很糟糕。

许多人没有饭吃就干什么呢?

进宫当太监,明末的背景很流行这一套。

天启朝的时候,宫里的太监有好几万人,穿越者崇祯在穿越过来的第一年,就对皇宫进行大清扫,扫出去了六万多太监,全部安排到皇家庄园和北京制造局去做工人。

这就是将劳动力合理利用。

那么现在朝廷要在顺天府大举兴建水泥路,自然是需要劳动力的。

工商局的这一道政策在北京城引起了很大的热议。

工商局的老大崇祯都任命好了,就让刚刚从蒙古回来的陈新甲来担任。

这件事是好事,崇祯也认为是好事。

可他趁着闲余的时间出宫一打听,商社的口碑倒是不怎么好。

原因无他,大明朝的生意人,那都是自由自在的,比草原上的野马还浪,想做生意就做生意,人家根本就不需要跑到工商局去注册。

再说了,大家以前做生意就是把东西低价拿到手,高价卖出去,赚差价,可从来没有接过朝廷的生意。

这种由民间商人招募民夫,来为朝廷干活的,从来没有过。

大家当然也懒得去做这些。

皇帝这么搞,朝廷的大臣们也觉得不切实际。

可崇祯不觉得啊,这种外包商的模式,是一种很好的模式,通过依附国企,来发展出许多小商社,从而确立出商社这种新模式,为以后的商业社会打基础。

商社就和后世的公司一样。

针对这个现象,崇祯倒是也想到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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