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食物和饮料,大家签订这样的合同,我一年出十万!”
“还有另外一种,签订后,在合同期内,大家只能代言我秦朗旗下的产品,这种因为对大家的限制比较大,所以每年我出三十万!”
秦朗能感觉到众人的目光变化,每年三十万,这是高薪么?这特么是神薪啊!
对于这个个体经济刚刚开始的时代,这种代言费简直就是爆炸似的,没有演员,歌手,能够想到,自己能值这么多钱。
现在电视上的广告,根本就看不到明星,歌手,大家好像把一切都分割的格外清晰,唱歌的就唱歌,演戏的就演戏,拍广告的就拍广告,后来所谓的三栖,甚至更多栖明星的概念,还是以后从港台那边传来的。
想到这里,秦朗琢磨了一下,是不是该去割一下港台明星的韭菜,这个时候都便宜,当然肯定和内地不能比,但那也堪称物美价廉啊!
12点之前更新,五更达成,累死了,累死了,明天也五更吧?年末可真是勤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