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热的太阳照耀着大地,阳光像是一道道看不见的火光,烧的大地上寸草不生,连带河道里的淤泥也已经结板发硬。
两岸的树木光秃秃的见不到一丝绿色,整片天地似乎陷入一种异样的气氛中,土地焦黄,了无生气。
在荒野的尽头,有一条淡淡的黑线缓缓地蠕动而来,却是一支近千人的队伍。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布衣,背着肮脏发黑的包裹,正在埋着头顺着河道向东走。
其中有一个身穿淡红色夹袄的村妇,她身材消瘦,污垢满面,因为长期饥饿,走起路来已经摇摇欲坠了,背上却还背着一个少年。娇小的身材就像是背着一座大山,每踏出一步,都满身大汗,死死咬着牙齿。
尽管如此,她的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容,声音嘶哑的对着背上的少年道:“石头啊,耐着点,等下为娘就给你做好吃的,吃过你的身子就能好起来了。”
她不是感受不到疲惫和辛苦,只是背上的少年给了她无穷的力量,让她咬着牙不断的坚持。
背上的少年心中轻叹一声,暗道:‘最后的一点杂面今天早上就已经吃完了,哪里还来的什么好吃的啊?!’
他知道背着自己的村妇精神有点问题,也就没有询问,而是微微垂下头,将脑袋靠在她瘦骨嶙峋的背上,感受着女人吃力的步伐,心里暖暖的,眼睛也湿润起来。
其实这个村妇不是他的母亲,他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原本是一所秘密实验室的“试验小白鼠”,有着特殊的遗传基因,从小被实验室在身上做各种实验。原本以为到死都会这样,但是在一次重要的实验中,不知道什么原因来到了这个时代。
而这个村妇本姓王,儿子大名叫李毅,小名石头,是家里的独子。她的公婆和丈夫都在逃荒的路上相继饿死,没想到三天前她的儿子在逃荒的路上也病死了。
在接二连三的刺激之下,王氏安葬了儿子,终于精神失常,变成了人人可怜的疯婆子。结果正好看到失去意识的自己,就把自己当成了死去的儿子,着魔般的细心照顾着。
虽然面前的女人不是自己的母亲,但是这两天的悉心照顾和关心,他早就产生了许多莫名的感情。
罢了吧,虽然这一世艰苦了点,但却拥有亲人,能够体会被爱的感受,就让自己代替死去的李毅,在这个世界好好的活下去吧。
既然决定舍弃以前的身份,他现在就是李毅,这个可怜村妇的儿子。
已经日上三竿,太阳也变得毒辣,这支衣衫褴褛的千人队伍全都聚在岸坡上,那里一大片树林,正好能遮挡住烈日,让他们休息。
“姑姑,队伍停下休息了,我们快点过去。”一个瘦弱的像是竹竿样的少年焦急的叫着,回头催促蓬头垢面的王氏。
这是王氏的侄儿王进,古时的人们生活圈子不是很大,婚嫁往往是甲村女嫁乙村男,或者是甲村男娶乙村女,王氏夫家着了旱灾,王进的家里同样也不能幸免,就一起结伴逃荒,也好有个照应。
可惜路上,王进一家人全都饿死、病死,只剩下他一个男丁,现在只能和王氏相依为命,一起踏上茫茫的逃荒路。
听着侄儿的催促,王氏想要加快脚步,可是她早就饿得四肢无力,更不要说身上背着一个人,根本就走不快。不仅走不快,脚步变得越来越凌乱,娇小的身体不断晃动着,却还是咬着牙,一点一点的向前挪动脚步。
从早上开始,她已经连续赶了三十多里路,体力和意志早就超越了极限,现在更是眼前一片模糊,快要失去意识。
就在这个时候,一步没有站稳,只来得及痛呼一声,竟然直接摔倒在地上。
土地已经干枯的十分坚硬,摔在上面也不是小事。王氏满脸痛苦的爬起来,第一件事却不是查看伤势,而是焦急的扶起李毅,满脸担忧的察看他有没有受伤。
“姑姑,你没事吧?快点起来!不让你救他,你偏要救。这不是找拖累吗?!”
王进在原地焦急的直跳,但也不上去搭把手。
不是他不愿意,而是他也已经饿得脑袋发昏,必须保持体力。
在逃荒的路上,一定要有一个保持体力的男人来震慑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如果他也累倒了,不管是他自己,还是身后的姑妈,都活不了。
“他是我儿,我绝不丢下他。”王氏抬起头,露出想要吃人的表情,那双充满凶狠的眼睛,就像是护犊的母狼一样。
王进被瞪得一寒,连忙转过头,知道姑姑的癔症又犯了。
自从路上,姑姑的儿子病死之后,就把这个捡来的小子当成了儿子,谁要是说这个小子的坏话,姑姑就会发疯,一路上不知道抓伤过多少人了。
“娘,我没事。”既然已经决定认这个女人当娘了,李毅也不再沉默,心里不知怎么的感觉揪心般的难受,哽咽着开了口。
见“儿子”能够开口说话了,王氏的双目中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