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十二章 一棺双尸  东篱把酒黄昏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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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坟是很严重的罪行,尤其是被翻出来的棺材里,江家小公子说是有七岁大,可因为先天不足,身体羸弱,长得十分瘦小,死时大约缺氧良久,脸色一片青紫,极其吓人。

他下葬时日还短,基本上前脚埋进去,到了半夜,后脚就被挖出来了,尸体并未怎么腐烂。

重点不在于他,一个死孩子有什么好看的,而是跟他并排放置的另外两具尸体。

一口成年人用的豪华棺木,并排放三个孩子依然有点拥挤,中间的男童平躺,两侧的童男童女朝向他侧卧,就连死了,尸身上都能看出尊卑。

中间的男童衣着华美,神态安详,两边的孩子可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面带痛苦,穿着京中官宦之家常用的仆人服饰,一左一右,隐隐有拱卫主子之意。

至于为什么这具棺材会被挖出来,大概是被盗墓贼盯上其内的随葬品了。

中间的童尸衣衫凌乱,有明显被人翻动的痕迹。

棺材内一应其他物品皆无,就连普通人家必会给死者带的买路钱与七窍玉亦无踪迹。

以江家疼孩子的程度,又兼唯一男丁过世,哪怕孩子还小,也断不会让他身后事如此凄凉。

你看看,连陪葬的童男童女都放了,怎么可能舍不得钱财。

是的,这两个孩子,看年龄,看穿着,应该是为江公子找的陪葬品。

生殉,虽为本朝所禁,却又屡禁不止。

时人多迷信,死后的世界活人虽然没见过,但很多代代相传的思想早已被奉为圭臬。

比如老一辈的人说,人在死后是有灵魂的,都要走一遭黄泉路,过一次奈何桥,那黄泉八百里无人烟,一个人走,凄楚孤苦,还有不怀好意的孤魂野鬼在侧。

再比如,有些地方相信,死了的孩子依然是孩子,没有自理能力,不派点人手去伺候,他们不会穿衣,不会吃饭,又冷又饿怎么办。

其实最直接的原因,还是父母对早夭子女的疼爱,希望他们不要孤单一个人,能有个伴,彼此相扶不寂寞。

总而言之,种种或主观或客观的因素加在一起,人殉制度才一直都有市场,毕竟以现在的行情,就像奴隶再贵,对主家来说也不过是能用钱买来的物品,至于这个物品有思想,会说话,那不重要。

只要奴隶还具有奴隶的属性,能满足主家的需要,那就是个好奴隶。替主家跑腿办事,日常得用是好奴隶,替主家到下面去照顾已经死去的孩子,也是好奴隶。

自大周开国以来,人殉制度因为过于残忍,早已经被明令禁止,只要有证据证明,将买来的奴隶采生以供殉葬,便是触犯大周律的犯罪行为。

与奴隶犯了错,打死了报个病亡只需赔些银钱不同,无缘无故虐杀,只为了陪葬可是大罪,轻则徒三年,重则绞监候!

这对童男童女面带痛苦,脸上遍布红疹,一片一片狰狞可怖,显然不像正常死亡。

江家,到底干了什么?

江家听闻自家儿子的坟被挖,着急上火,赶紧带齐人手,想把棺材重新埋下去。

到底还是晚了一步,等他们赶到现场时,已经有好事胆大、百无禁忌之人,近距离观察过两具尸体,从那女童的尸身上发现不对了。

女童的手心里,攥着一张纸钱,洁白的纸钱上,隐有墨迹。

再凑近点,他抽出纸钱,打开,高高举起,大声读着纸钱上的字:“救我!”

听到的众人哗然。

这什么意思?说明至少这个女童不是正常自然死亡的,而是有人生生将她害死了,她不甘心,才好不容易留下这么一行字,然而还是没逃过被人装进棺材的命运。

那跟她一起被丢进棺材的男童呢?两人一模一样的死法,肯定也不是正常死亡的吧。

两条人命,差点被掩埋在地下,不见天日......

如果棺材没被挖出来,如果不是有人胆大,凑近发现了写着字的纸钱,如果不是…..

这算不算苍天有眼?

算不算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算不算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江家下人到达现场,驱赶围观群众时,立刻就发现了事情不对,这些人看着他们的眼神怎么这么怪。

有害怕,有鄙夷,还有愤怒。

开玩笑,明明他们家才是受害者好不好?等他们抓到盗墓贼,非得要重判才对!挖坟掘墓,斩立决!

“别动!我们已经报官了!”就在江家人着手去收拾棺材时,旁边围观的人中,有人出声阻止了他们。

杀人行为,是绝不能草草算了的,哪怕对方是官,也不行。

两方僵持不下。江家人急于平息事端,将小公子重新安葬,现场民众坚持要等官差来,不让他们破坏现场。

也不知道是谁吼了一声:“打人了!”就只见江家仆从之中,有人真的动了手,将现场几位热心民众打伤。

其中一人头破血流,看起来好不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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