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他左手的伤势,是被童子真气把化骨绵掌和如意兰花手的阴柔暗劲迫回,受的是内伤,甚至伤到了骨骼和经脉,短时间内不可能恢复。
宫九是个心理变态的疯子,虽然损伤一条手臂,却丝毫没有畏惧。
宫九身后有三点五个人。
一个白须白眉的老人,穿着打扮像是个老学究,看起来严苛古板。
一个两撇小胡子的男人,年岁约莫三十来岁,眼神非常的轻佻。
一个慈眉善目的大胖子,看起来非常的有福气,脚本最是沉稳,功力也最为浑厚,掌力澎湃简直堪比宫九。
一个独手独脚独耳独眼的怪人,不能说是人,因为他只有一半。
四人之中,老学究面无表情,小胡子最是轻佻,大胖子最是沉稳,这半个人的怪物,面目却是最为狠厉。
他们看向宫九的目光,均是在尊崇之中,又有几分恐惧。
尊重宫九的武功和智慧,恐惧的则是他阴晴不定的脾气,没有人知道这个疯子何时发疯,也不知道他发疯后,会做出什么样的疯狂行动。
不发疯的宫九是最好的上司,因为他不贪功,不贪财,不贪色,会把自己获得的好处,全部都分给下属。
发疯的宫九是最恐怖的魔鬼,因为他癫狂中仍旧保持着智慧,会用最最残忍的方式,把人变成一堆碎肉。
没有人知道九公子在想什么,也没有人想猜九公子在想什么。
他们只是暗暗地期盼,九公子千万不要在这个时候发疯,否则他们几个可能就要陷在这里,死无全尸了。
宫九道:“你们四个,是不是担心我会发疯,要你们冲上去杀人?”
四人赶忙说道:“属下不敢!”
宫九冷笑道:“不敢?你们四个只是不敢,而不是没想过,并且这个所谓的不敢,只是不敢说出来而已!”
四人冷汗涔涔,不敢多言。
即便宫九断了一条手臂,他们也绝不可能是宫九的对手,就算能够胜得过宫九,也会被人追杀至天涯海角。
宫九道:“你们这些人,总是把不符合自己内心想法的称为疯子,却不知在我眼中,你们才……不说了,就算我是个疯子,但我却不想死!”
宫九仰头看天:“疯子和找死是截然不同的事情,可惜你们不懂。”
小胡子小心翼翼的说道:“那咱们是不是退走,咱们来的太久,留下的痕迹也太多,着实比较危险。”
宫九冷笑道:“我并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是你们没有杀死独孤一鹤,是你们留下了自己的痕迹!”
四人满头大汗,不敢多言。
宫九接着说道:“杀死这些人,抢夺霍休全部金银,那是不可能的,咱们搬不动那么多的金银。”
四人闻言立刻松了口气。
哪知宫九随即说道:“杀死那个内卫府大阁领,我非常的有兴趣。”
三千五百万两黄金,挖掘、装车、运送、入库都是非常麻烦的事情,一直用了足足三日,才刚刚挖到黄金。
霍休做的实在是太绝,这货并没有留下任何入口、任何机关,而是直接把一切都毁掉,必须从上向下挖掘。
里面的金银也不是放在箱子中,而是一个类似游泳池的巨大深坑。
若非这是金银锭子,不是西方人喜欢的金银币,或许可以在里面游泳。
想想霍休的爱好,再加上童子功带来的护体罡气,把这巨量金银作为自己的睡床,睡觉肯定是特别的香甜。
太监大多数比较贪财,因为他们没有后人,金钱是最基本的依靠。
四大太监,每一个都非常的贪财,每一个都聚敛了大量的财富。
米苍穹却不贪财。
这个内卫府大阁领,当世权势最大的太监,却一点也不贪财。
他的钱只是用于享乐,并不需要堆成小山放在仓库中,他的存款甚至不如曹正淳一成,不如曹少钦半成。
不是因为真的大公无私,而是米苍穹作为内卫府大阁领,处置过无数的王公大臣,抄过不知多少富家大户。
米苍穹深深地明白,自己手中的钱并不属于自己,哪怕在自己手中,那也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皇帝。
哪天他失去利用价值,皇帝看他不顺眼,或者他的财产超过他的价值,那么皇帝便会把那些钱尽数拿走。
再怎么厉害的太监,面对皇帝,也没有任何意义,一个命令即可除掉。
即便那位号称九千九百岁,堪称华夏历史上最厉害的大太监魏忠贤,崇祯除掉他,也是轻而易举的小事。
对崇祯而言,除掉魏忠贤,比筹措军饷容易十万八千倍。
在米苍穹看来,身为太监,最珍贵的不是钱,而是关系网。
这个关系不仅是皇帝的信任,还在于真正能够成为自身助力的关系。
米苍穹还有一个名字,米有桥,表示他可以逢山开路,遇水搭桥。
如果一个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