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前因后果,笑道:“姑娘受惊了,这些歹人无恶不作,正该全都杀了。”
转而看向杨铮,问道:“你腰间的武器是……你就是杨铮吧?”
杨铮躬身一礼:“见过朱侍郎。”
杨铮自然不认识朱月明,不过江玉燕称呼为朱刑总,便猜到此人是刑部侍郎朱月明,这是来之前打听好的。
朱月明笑道:“不愧是离别钩的兵主,果然有几分本事,你初到京城便立下大功,本官必有重赏,来人,把任我行的尸体拉出去,示众三日!”
正如江玉燕所说,近些时日京城非常不太平,六扇门需要做出震慑。
朱月明正愁该用谁开刀,任我行主动送上门来,实在是一件大好事。
至于人是谁杀的,很重要么?
杨铮初到京城,他没有看到权势的真实,却看到了另一种真实。
这是非常重要的一课!
无论他喜不喜欢,这一课都是必须经历的,他甚至该觉得庆幸,因为朱月明很好说话,愿意花时间上这一课。
当然,如果实在不愿意,朱月明也会把他扔给宋慈或者包拯。
整个三法司衙门,就数这两块炭最是铁面无私,也最让人头疼。
……
胖乎乎的朱月明,想着包黑炭,李瑾瑜同样也看到了一块炭。
一块胖乎乎黑乎乎的炭。
就好似把朱月明和包拯融合,保留了两人最最显眼的特征。
黑胖子并不算罕见。
江湖每家绿林山寨,都有挥板斧抡大锤的黑胖子,十家饭馆至少有八家的后厨,有个脑袋大脖子粗的厨子。
唯独这个胖子非常的特殊。
因为他在饭馆,却没有吃肉。
不仅没吃肉,连菜都没吃。
他在吃饭。
字面意义上的“饭”。
大米饭!
他已经吃了三十一碗,三十一个空碗高高摞起,挡住了半边身子。
可他仍旧在吃,吃的不亦乐乎。
看他只羡吃饭不羡仙的样子,仿佛这眼前的饭,是颜如玉,是黄金屋。
也不知他不喜欢吃菜,还是因为饭叫得太多,所以叫不起菜。
他只吃饭,不吃菜,仿佛这些盛在不同碗里的饭,就是他的山珍海味。
老板当然不喜欢这样的客人。
因为只要客人叫上几道菜肴,便可以名正言顺地收他收得油润一些。
如果客人问起,店家可以说,这道菜色是特别的,下了海参鲍鱼、鱼翅燕窝等珍贵配料,正合乎贵客的身份。
客人一听,多半含着牙签,负着双手满意离开,也忘了去回味一下,菜肴里是不是真的吃到这几道“珍肴”。
可如果只是吃大米饭,便只能一碗一碗的卖,难道能榨出油水来?
只能说,店老板实诚人。
再过一千年,莫说大米饭,给你上盘空气,也能厚着脸皮表示这是三星米其林的油炸空气,请您品尝。
米饭就更贵了。
知道啥叫“菩提玉斋”么?
不知道没关系,掏钱就行了,反正这东西不是吃的,也不是看的,至少不是给自己看的,是用来拍照显摆的。
可惜店老板是实诚人,只知道一碗饭一文钱,不知道怎么把一碗饭炒作成五千文,还能让人排着队预约。
大米饭吃得再怎么多,也不如一盘花生油水大,只吃饭不吃菜的穷鬼,当然也不会给店小二打赏小费。
所以店小二难得有了特权,无论这小黑胖子如何手舞足蹈,如何表示他们家的饭好吃,也绝不过去伺候。
黑胖子只好“贵客自理”。
看他吃饭的样子,不但对碗中的剩饭流露出尊敬的神情,简直是对这一粒粒的白饭有一种衷心的虔诚。
他把碗里最后一粒饭也吃净,把快子一撮,咕噜一声吞下肚,瞪着眼愣了一会儿,似是在为已落入他胃里的饭粒哀悼,又似是在回味吃饭的美妙。
看他的神情,李瑾瑜甚至想到了叶孤城,就如同叶孤城对剑的虔诚,此人对于米饭,也有十足的虔诚。
江湖上,痴于刀法痴于剑法痴于金钱痴于美色痴于权势的比比皆是,痴于大米饭的,似乎只有一个人。
张炭!
“饭王”张炭。
江湖中刀王剑王拳王没有归属,但饭中之王,却一定是张炭。
这个名号并不算好听,可张炭却甘之如饴,因为他确实喜欢吃饭,并且对于米饭,有着超越御厨的心得。
店老板却是走了眼了。
如果后厨负责焖饭的大厨,知道张炭称赞他焖的米饭好吃,必然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