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去追杀李瑾瑜!记住,不能把所有人都杀光,在保证击杀李瑾瑜的情况下,放跑楚留香和追命!”
金慕夏麾下这些高手,全都剃成了金钱鼠尾头,然后再把辫子剃掉,只留下一点点痕迹,显得半露而不露。
说白了就是欲盖弥彰,故意露出破绽让楚留香等人推理,以此把锅扔到满清头上,引发满清和武周的矛盾。
楚留香和追命都是聪明人,但越是聪明人,便越容易遭人算计。
金慕夏对此非常的有信心,他听说过慕容博萧远山之事,认为这个计策不能说是错误,只不过选错了目标。
萧远山虽然是萧氏外戚,但却只是个教头,如何比得了李瑾瑜?
况且当时唐强辽弱,辽国吃了大亏也只能忍下,如今是唐强清弱,满清背了大黑锅之后,必然会大出血。
等到那个时候……
金慕夏内心无限的畅想,幻想着美好的未来,忽然前方出现一辆马车,赶车的是个壮硕的好似铁塔的大汉。
金慕夏扫了一眼,便知道这巨汉无论是炼体还是内功,都很有火候,尤其是气血之力,必然是力贯千钧。
“阁下是谁?报个名字!”
金慕夏说的是非常标准的汉语。
满清、辽国、蒙元、金国,都有自己的文字,但除了正式场合,大多数情况都讲汉语,是贵族的基本修养。
如果某个大家族的子嗣,对于汉语一窍不通,会被讥讽为没有教养。
金慕夏精通多种语言,对于满语也非常熟悉,说得异常流利,但为了鱼目混珠,没有说满语,而是讲汉语。
马车的帘子轻轻掀开,露出一张俊若天神的帅脸,明明是硬朗面容,浓眉大眼,一颦一笑,却让人为之心醉。
尤其是他那双眼睛,仿佛春风吹动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仿佛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我叫李寻欢。”
“李寻欢,没听说过……”
金慕夏确实没听说过李寻欢,毕竟李寻欢失踪七八年,中原武林中还余下几分名望,金慕夏怎会在意这个?
金慕夏没听说过,他身后那些隐形人的高手,却听过这个名字。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小心他的飞刀,他的飞刀快如闪电!”
杀手高声提醒。
金慕夏不屑的说道:“飞刀,咱们这里这么多人,顶着飞刀向前冲,冲到马车的时候,他就无计可施了!”
这确实是个好办法。
大多数暗器高手不擅长近战,就算是神功无数的唐门,专门研究暗器的那些高手,对于近战也是能免则免。
但话又说回来,金国的旧部或许悍不畏死,隐形人的杀手,怎么会陪着金慕夏送死?金慕夏哪有这个威望!
另外,李寻欢近战并不差。
原剧情中,李寻欢和兵器谱第四的郭嵩阳比武,交手仅仅两招,李寻欢飞刀未出,便发现郭嵩阳三处破绽。
换而言之,生死搏斗的情况下,交手两招,李寻欢能杀郭嵩阳三次。
最关键的是,原剧情的李寻欢,经历的是自虐般的生活,身体被糟蹋的油尽灯枯,咳嗽程度比苏梦枕更甚。
如今的李寻欢,是幸福快乐的隐居八年,身体非常的健康,内功也非常的浑厚,绝不会畏惧贴身近战。
想用近战打败李寻欢,就好似飞天玉虎铸造个满是倒刺的利爪,觉得可以破去灵犀一指,纯属是个笑话。
李寻欢道:“说的没错,我的飞刀击杀一人的情况下,别的人就能冲到马车之前,但这个人,会是谁呢?”
谁生谁死?
这是个非常严重的问题。
冲过去就有胜利的机会,但必然会牺牲一人,谁想被牺牲掉呢?
李寻欢笑道:“各位,你们不如给我个面子,在这里停留一刻钟,咱们喝喝小酒,岂不比杀戮痛快许多?”
金慕夏厉声喝道:“让开!”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的目标是李瑾瑜,你知道会引发什么后果么?”
金慕夏道:“会成就我的大业!”
李寻欢点点头,笑道:“我现在有些明白了,你们的衣服上有满清贵族的标志,甚至还有金钱鼠尾,但却并非是满清高手,你们应该是金人吧?”
金慕夏闻言大吃一惊,心说李寻欢怎么这么聪明,我伪装的这么差么?
李寻欢当然聪明!
人家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凭借真材实料的学识考的全国第三!
不仅考试全国第三,而且武功也是独树一帜,甚至可以和唐门媲美。
这就相当于,奥运会射击冠军,同时也是高考全国状元,能比这个更加霸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