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在和秦军接壤处派重兵防守,每日都会和秦军有小规模摩擦。
忽有那么几日,秦军消停了。
东胡不知缘由,心中突突乱跳,生怕王贲在憋一个大的。
遣人行至辽东郡前打探情报,只见满城兵士右臂尽绑黑带!
大秦冠军侯蒙骜离世,大秦将军王贲披麻戴孝三日,令全体秦军右臂缠绑黑带,不兴兵戈,以送老将军!
…………
沛县。
鬼谷子笑的很欢喜,越看眼前人张扬姿态,越是欢喜。
“口说无凭,你有甚证据?”
来人伸手入怀,掏出一块玉,小心翼翼地拿给鬼谷子看。
“此便是信物!”
鬼谷子定睛一看,那玉两指宽,三寸长,色泽绿中带白,内有黑色小点,还不通透。
“王族信物,就是这么一块劣玉?太廉价了些罢?”
“老丈有所不知,美玉自然是有。常言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小子流落民间,真要是拿着一块和氏璧,性命早就没了。”
“也就是说,嬴氏一族是故意把你流落在民间的?这是为何啊?”
“王高高在上,那些臣子很容易就蒙蔽王的眼睛。我不一样,我就在民间,没有人能蒙上我的眼睛。每年我都要去咸阳和陛下相会,告诉我这一年的所见所闻。朝堂的政令,那都是我和陛下一起商量的。老丈你今日请我喝酒吃肉,是个好人,来年我要陛下封你彻侯,给你数不尽的金银财宝!”
“哎呀,一上一下,明辨万里,原来真是王子当头,老夫多谢王子!”
伙计端着新切的三斤狗肉上来了,正听到最后来人说要给鬼谷子封彻侯,笑道:
“足下莫要听信这无赖言语,前些日他还是武城侯王翦的门客,说武城侯能够打败项燕,都是他出谋划策的功劳。”
来人哈哈大笑,一把将新端上来的三斤狗肉都堆在自己面前,先对伙计道:
“要你多嘴!”
然后拿起一块大骨头,放嘴里便大啃特啃,边吃肉边道:
“肉有如许多,足够我与两位老丈共食了。若是老丈不要我吃,我便向这盘中吐口水。老丈仔细想想,是否要邀请小子共食。”
鬼谷子敲敲盘子,笑道:
“你吐口水,只有你能食,我二人食不得。你不吐口水,我二人才能食。此应该是你要不要我二人食用才是,哪里是我能决定的。”
来人瞪大双眼。
“老丈,你比我这个无赖还无赖啊!”
“这怎能说是无赖呢?这是道理啊。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理?我看你这行为举止,若是我向这盘中吐一口口水,想必你依然会吃的下去罢?”
来人嗨了一声,满不在乎地道:
“老丈就是吐十口,我也食得。我命贱,却不似两位老丈一般高贵。”
鬼谷子哈哈大笑。
“那就是了,你比我两人矮的下身,所以你占据主动,你是赢家。无赖有时候并不一定是坏事,他人言语嘲笑算的什么,能填饱肚子嘛?吃到肚子里的肉才能填饱肚子!”
来人眼神立刻认真起来,思索片刻后,心悦诚服道:
“小子受教,多谢老丈教诲。”
就这么闲谈的功夫,来人已经是啃完了两块骨头。就是在思考说话的时候,嘴里的牙齿也没有停止咀嚼。
老徒弟气得很,要不是师傅在,他早就把来人赶跑了,这种无赖凭什么和他共食!
其实老徒弟先前就已经吃饱了,但眼见桌上的狗肉就都被来人吃完了,一脸愤恨地拿走一块最大的骨头啃着。
不给这个无赖留!
“老丈,再来点酒?”
来人用力下咽,有些艰难,笑着和鬼谷子商量。
“你若是这么问,我定然是不会要的,我已经吃饱喝足了,哪里有花我的钱,请你喝酒的道理?你刚刚可还是打伤了我同伴。”
来人转转眼珠,眼睛又是一亮,压低着语气沉声道:
“你们两个老迈之辈不想受皮肉之苦,就给小子再要一坛酒!”
“孺子可教!”
鬼谷子欣慰点头,高呼一声。
“再上一坛酒!”
来人喜滋滋地专心喝酒,吃肉,骨头扔的满桌桉都是。
他不说话,鬼谷子也不说话,细细地打量起来人。
只见其额头高高隆起,长长的鬓角能到耳根部分,留有的胡须分两边,很漂亮。脸庞细看上去有些威武,但都被那更浓的痞气给掩盖了。
身穿一身沛县百姓最常穿的灰色粗布麻衣,脚上的鞋子也是很常见的布鞋。
这个打扮,在沛县一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