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301章 路景星  国民初恋:拜托小姐与腹黑王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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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十天没有见过邡未曦。

也没有听慕倾城讲过邡未曦的事情。

余之恋今天鼓起勇气问了问他,“邡未曦。真的要一个月才学校啊?他干什么去了啊?”

“个人私事。”慕倾城简单概括。

他当然知道邡未曦是去干什么了。但这件事只有他和邡未曦两个人知道,即使是请了一个月的假期,邡未曦也是找了其他的原因搪塞了家长和学校两方面。邡未曦没有说过这件事能不能和其他人说起。慕倾城并不赞同邡未曦的做法,但是他也阻止不了。也许世界上许多事,邡未曦都可以听他的,但唯独对于路景星这个女人,他的存在的意义更胜过于他吧。也许是意义不同,但无论怎样,路景星是邡未曦的劫难。

遇上她,他在劫难逃。

而他只能祝福他稍微幸运一点。

“哦。这样。”余之恋并不蠢。既然不想说那就不再多问。

慕倾城看着余之恋几秒钟,最后说道,“这和信任不信任没有关系。你不要多想。只是这件事很复杂。”

“那还是别告诉我了。如果是邡未曦的**那更加要保密。”余之恋笑着说。

只要慕倾城注意到她的心情,她就心满意足了。

“等他回来了。我再详细说与你听。”慕倾城握住了余之恋的手。

“好。”余之恋笑着说。

路景星说,她要离开洛城,很久很久。

我是中午第四节课收到路景星的短信的。因为我在圣梓林,即使是立刻赶过去也来不及。三百公里的路程,等我到达路景星早就走了。所以我整个下午都处于迷糊不清的状态,老师讲的课我一句话也没有听进去。

提起路景星,听得最多的就是蔷薇仙子。

大家都叫她蔷薇仙子。路景星每次就平静的笑笑,其实我就是一卖花的。

之前忘了说,我其实还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养花,而且我只喜欢蔷薇花。因为常去蔷薇阁。路景星的店子是两年前搬来圣梓林,我也是那段时间认识的她。

因为经常去买花,我和路景星已经十分熟络,她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但是倾城并不喜欢她。她这个人太阴沉了。倾城总是这样对我说。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并不怎么说话,是很明显的主顾的关系。后来,后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契机,大概是我每个星期都会去一次店里,所以已经完全超越了脸熟的状态。

那次结账,路景星说:“你还真是喜欢花呢。”

我纠正道:“我只喜欢蔷薇花。”

路景星看着我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笑着说:“真是个专一的孩子。不过你的朋友今天不和你一起来吗?”路景星对倾城印象只是挺好吧。我想。

本来我想反驳她的话,可是寻思了半天,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然后点点头,最后拿着花回去了。

倾城和我一起来了七八次,现在他已经不再一起来了。原因很简单,他不喜欢路景星。

我根本没有想那么多,只喜欢一种花就是专一么?我记得倾城说,因为一种表象而认定一个事实是无知的表现。虽然我也不能够接受单喜欢一种花就成了无知了。

但是我真的很开心至少有人和我一样很喜欢蔷薇,至少没有人吐槽一个男的喜欢花草。我会这么喜欢蔷薇花。原因吗?没有啊。就是第一次见到就觉得很喜欢很喜欢。

喜欢一样东西有时候不需要什么理由,如果你觉得需要说服自己,那就任何理由都可以。反正你横竖都是喜欢。

比蔷薇花更加珍贵的是我和路景星成为了知心朋友。她就像倾城一样,在我心里无比重要。在这个年代还说什么知心朋友有点老土,因为基本上大家都用朋友概括了这种关系。

不过我一直坚持我和路景星绝对不是普通的朋友,我们是可以真正相互信任的朋友。

我最终决定第二天就请假去洛城找她。

即使我知道希望微茫。

果然我赶到蔷薇阁的时候,已经晚了。店门紧闭。路景星已经走了。而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倾城,我没有赶上。”我到了洛城以后给倾城打电话。

“很意外吗?”倾城依然和从前一样。

“没有。意料之中。所以我今天才来。”我说。

“她走了也要呆在那里吗?”倾城问我。

“我必须找到她。她这个人太疯狂,我不放心。”我想起她的过去,内心十分不安。

“我知道了。你记得适可而止。”倾城的忠告。

“我会的。一个月后再见,别太想我啊。”路景星,我会找到你的。

关于路景星的故事:

路景星,20岁,“蔷薇阁”店主。

蔷薇阁在偌大的圣梓林市只能算是一个小店。她的总店在洛城。专营蔷薇花。说营其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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