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太学的锺声阵阵,信突然心头一酸。
他十五岁入学室,跟随老师学习为吏之道,因为他是当时学室里数一数二的佼佼者,第一次十七岁参加考试就获取了做史的资格。
所以他才被直接选入王宫里,这才有了能够在大王身边当差的机会。
世界上的天才,大多数都上交给过国家了。
信甚至没有参加兵役,直接在王宫之中学习做事。
锺声一响,太学中河堤岸上的杨柳丛中,几十只白鹤展翅腾空飞起,随后又钻入更远处的芦苇丛,即蒹葭之中。
蒹葭散发着苍白之色;柳树也不再繁盛茂密,原先碧绿油亮的枝干,如今也裹上白色以及略显成熟的青色。
“吾今日来到太学,得到诸位律史的点拨,实在是受益良多。”
“过去在宫中学习,虽然学的是君子六艺,百家之说。可是因为涉猎甚广,不免有眼花缭乱之感,总觉得百家各有长处。”
天空中掠过几只白鹤,几片羽毛落了下来。
太子发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这让身后跟着的一众垂听者一个个都互相望着。
律史郜吞了吞喉哽,年迈的他再度上前,“律史郜斗胆,请问太子如今又是怎样的看法呢?”
扶苏捡起一边地上原先白鹤在此地游玩时掉落的一地各色羽毛,像是陷入沉思。
众人莫名都把心提到嗓子眼里。
“你们说,这白色的羽毛和黑色的羽毛有什么不同?”
一众老头儿又是将脑袋聚在一起,用眼神在交流着什么。
随后一人又将郜推上前去。
郜心中多少无奈,面上始终从容淡定,他觉得羽毛这玩意,无关乎紧要,也犯不着计较讨论颜色的区别吧。
他壮着胆子,打算‘倚老卖老’,好回答太子这個问题,同时期待太子满意。
“太子,这羽毛本就只是羽毛,何必论什么黑色和白色呢?”
身后一众戴着獬豸冠的黑袍长者,一齐微笑点头。
扶苏像是眼前一亮,当众拍掌叫好,“好!说的好!这句话,真的是微言大义啊。”
“那你们说,这猎野兔的野犬,是白毛的犬好还是黑毛的犬好?”
众律史闻言,多恍然大悟。
和这类人打交道,稍微卖个关子,大家就明白彼此要说什么。
也只有灌夫,他在努力地思索,太子手下几十条狗,当属那条灰色的大狼狗最勇猛,虽然它长得最瘦最干。其他颜色的狗,虽然长得膘肥体壮,但是都没有大狼来的迅猛。
灌夫觉得自己难得聪明一回,若不是要给这些律史面子,他一定要抢先站出来说。
可是太子常教导自己,‘树大招风’、‘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做人一定要低调。’
灌夫压抑着自己激动的心情,他一遍遍劝告自己,‘灌夫,你可是太子身边的第一高手,大秦国太子卫率!低调,低调。’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灌夫笑出了声音来。
信在一侧瞟了一眼他,气得闭上了眼睛。他拿起自己腰间的刮刀在灌夫眼前晃了晃,灌夫这才回过神来。
让灌夫感觉神奇的是,他不知道自己到底错过了什么,明明他没有听到任何人说话,可是这些律史在面对太子时,眼中都是赞同之色。
气氛一下变得比之前任何时候都好。
令史朱站出来道,“太子所说皆为要言。诚如太子之说,毛色不重要,重要的是不是管用。不管是白毛还是黑毛,它的本质都是羽毛;而不管是白犬还是黑犬,重要的是它能够抓捕猎物。”
扶苏没有回答,只是和众律史对揖。
灌夫这下急的险些要跺脚了。
不是问白犬厉害还是黑犬厉害的问题,怎么变成了黑白不重要,重要的是抓捕猎物,这不是把问题给绕开了吗。
“我秦国素来讲究的实用,只要对国有利,一切的法子都是可行的。我想是我过去太拘泥于百家之说了。”
律史盛说出了心中所想,“太子实在是聪慧。太子已经从所见所闻所学之中,明白了治国、为人、处事的要义。利才是第一位的,只要得到实质性的好处,达到实际效果和目的,这才是我们必须要把握的准则。”
“不过,老臣倒是有些惭愧。因为这个道理,是我在学室潜心领悟观察了十多年才豁然开朗明白的事情。果才是最重要的,至于执行它的过程,并不重要。”
“太子年仅十七,这就领悟了我秦法的要义。臣佩服太子。”
这些人继续和太子讨论法制中的问题,他们仍旧继续讨论方才提到的著名的法理上的问题,诸如,“为什么庶民会在官府强制下达命令后做出与官府对抗的行为?”
“为什么某些人本性不坏,但是他们却犯罪了。而真正